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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枣庄通报5起典型案例


来源:凤凰网山东综合

东营、枣庄通报5起典型案例

东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行动四大队原教导员王童玲被开除党籍

日前,中共东营区纪委、东营区监委对东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行动四大队原教导员王童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童玲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违反组织纪律,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向组织隐瞒经商办企业的事实;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失责;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王童玲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东营区纪委常委会会议、东营区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童玲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本人已辞去公职,不再给予政务处分。

东营区辛店街道茶坡村党支部原书记王鹏江被开除党籍

据中共东营市东营区纪委消息:日前,中共东营区纪委、东营区监委对东营区辛店街道茶坡村党支部原书记王鹏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鹏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违反群众纪律,侵犯群众知情权;违反工作纪律,失职失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资金归个人公司进行营利活动,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职务犯罪。

王鹏江身为村居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东营区纪委常委会会议、东营区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鹏江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枣庄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1、2013年1月至2014年11月,山亭区北庄镇东洋泉村扶贫互助协会会计高西全采用伪造合同滚动借款的方式,先后3次冒用多户村民名义从村扶贫互助协会借款供其亲属使用,长期未归还本息。2018年9月,高西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峄城区榴园镇西棠阴村在实施2014年、2015年苗木种植扶贫开发项目期间,违规将本应发放给贫困户的扶贫物资,面向全村发放给自愿种植的农户;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单加朋以其妻子名义违规领取了部分扶贫物资。2017年1月,该村收到2016年度扶贫开发项目收益后,未及时向贫困户分红,直至同年10月才将部分收益分红。2018年8月,单加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2017年3月、7月,台儿庄区张山子镇黄邱村村文书任继华利用职务之便,在发放扶贫项目分红款和孝善养老奖补资金中优亲厚友,擅自提高发放标准,违规为其亲属多发放上述资金。2018年9月,任继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东营、枣庄市纪委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盛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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