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过审 芙蓉街济钢总厂入选
2018年09月22日 07:04
来源:齐鲁壹点
近日,记者从济南市规划局获悉,2018年9月19日,山东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下一步该规划将提请省政府批复,即将迎来规划成果的法定身份。
原标题: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过审,芙蓉街济钢总厂入选
近日,记者从济南市规划局获悉,2018年9月19日,山东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下一步该规划将提请省政府批复,即将迎来规划成果的法定身份。
据了解,该规划范围为济南市域,面积约7998平方公里。规划构建了“市域历史文化遗产,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及传统风貌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及优秀工业遗存,泉水文化景观及泉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六个保护层次。其中历史城区的范围为北沿胶济铁路、东至历山路、西至纬十二路,南到经十路,由古城和商埠区组成,总面积18.6平方公里。
以凸显“因泉而生、泉城共生”核心价值,保护并彰显济南“古城与商埠并举,山、泉、湖、河、城一体”的城市特色,打造一座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保护与发展并进、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其中规划内容根据六个保护层次,分别制定六方面内容的保护以及展示利用规划。市域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构建“一核、五廊、十片”的保护框架,保护自然环境格局和要素,包括山体、水体、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廊道、文化遗产聚集区和历史村镇等。
历史城区的保护由古城、商埠及周边相关区域组成的历史城区,面积约18.6平方公里。保护古城、商埠并举和经二路、经四路横向连接的历史格局,保护历史城区传统街巷和文化景观要素,重点保护山城互看视廊、大明湖四向视廊等空间视廊。
历史文化街区及传统风貌区的保护,保护芙蓉街、将军庙、山东大学西校区3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街区格局肌理、历史建筑及环境要素。保护商埠区“一园十二坊”传统风貌区,延续小格网传统肌理。
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近现代优秀工业遗存的保护,依法严格保护374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6片地下文物保护区、24处市级历史建筑以及342处建议历史建筑。并将济南钢铁总厂等22个优秀历史工业遗存纳入保护范围。
泉水文化景观及泉域的保护,紧扣“泉城”独特主题,全面对接济南泉·城文化景观申遗要求,保护泉域及其补给区、出露区和11类泉水文化景观要素。
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已公布的7类282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非遗文化空间的保护。包括7项国家级非遗项目,54项省级非遗项目,282项市级非遗项目。
在历史城区规划6大历史文化展示主题区和3条旅游观光线路,形成联动的文化展示利用格局。
6大历史文化展示主题区:大明湖山水环境主题展示区、趵突泉黑虎泉泉水园林主题展示区、护城河泉水渠系主题展示区、明府城传统风貌展示区、“一园十二坊“近现代建筑主题展示区、山东大学近现代建筑主题展示区。
3条旅游观光路线:济南长途汽车站-大明湖,济南站-商埠区-将军庙-芙蓉街-济南东站,济南东站-解放阁-泉城广场-商埠区-济南站-大明湖。
规划实施措施
1、完善名城管理的法规制度。提出了名城保护制度建议,完善十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及政策。
2、明确管理主体和实施主体。将保护要素的管理职能落实到部门,同时以项目为切入点,明确实际保护过程中的实施主体,有效促进规划落地。
3、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名城保护资金投入。建立名城保护与发展专项资金,加大规划落实力度。
4、强化名城委员会职能和公众参与。建立名城委员会的常态议事机制,丰富公众参与的形式和内容。
《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对指导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以及未来的发展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市规划局将认真做好名城保护实施工作,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落实,更好地传承泉城历史文脉,大力促进济南优秀历史文化的保护弘扬和城市文化软实力的全面提升。
编制历程
2014年9月,启动新一轮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2015年6月,初步成果首次公示。
2015年10月,通过济南市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论证。
2016年11月,通过住建部城乡规划司和省住建厅的联合专家审查。
2017年12月,通过第四届济南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2018年2月,通过济南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次审查。
2018年4月,通过济南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查。
2018年9月,通过山东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
[责任编辑:李翠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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