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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山东免除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


来源:齐鲁网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了解到, 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山东省免除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免学费政策对象是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原标题:建档立卡!山东免除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

齐鲁网12月1日讯(记者 李龙 通讯员 严文达 章亚斌)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了解到, 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山东省免除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预计今年政策将惠及全省约两万名学生。

免学费政策对象是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普通高校在校生。

在山东省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按照所修读专业学费标准及学制,对其学费予以据实免除;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由学生持相关资料到生源所在地教育、财政部门按实际缴纳学费标准,领取免学费补助资金。

山东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董苏彭介绍,省属高校免除建档立卡学生学费所需资金,由山东省财政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和学生人数补助学校,不足部分由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提取的资助资金中解决;对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所需补助资金,山东省财政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和学生人数补助学生生源所在地市级财政,不足部分由市、县级财政承担。市属(含民办、青岛市属)高校免除建档立卡学生学费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责落实。2016年山东省财政应承担的免学费补助资金5332.4万元,已于近日下达各高校和市、县。

[责任编辑:刘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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