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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27名党员干部插手工程被处分


来源:中国新闻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3年11月14日至12月13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利津县进行了巡视并反馈了巡视意见。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今年以来,该县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28件,结案26件,处分党员干部27人,涉及科级干部4人,移送司法机关2件3人。

原标题:山东27名党员干部插手工程被处分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3年11月14日至12月13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利津县进行了巡视并反馈了巡视意见。昨天,省纪委官方网站公布了利津县巡视整改情况。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今年以来,该县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28件,结案26件,处分党员干部27人,涉及科级干部4人,移送司法机关2件3人。

为纠正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利津县开展了一次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自查自纠活动。全县700余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填报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自查表》,作出了廉政承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28件,结案26件,处分党员干部27人,涉及科级干部4人,移送司法机关2件3人。

利津县对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任职)人员进行了清理整顿,13名相关人员辞去了兼职职务。对确需兼职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一律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一律不准兼职。该县有领导干部兼职的社团由原来的43个减少为29个,兼职干部由120人减少到86人。

对老年人体育协会、创业促进会、旅游文化研究会3个社团配备的3部车辆进行了拍卖,借用的3名司机已返回主管部门工作; 对有经费来源的11个社团,都安排了专人负责经费财务管理,确保了财务收支规范; 对4个社团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规范,其他社团均未设立专门办公和活动场所,大都依托主管部门开展活动。

今年以来,组织开展明察暗访9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庸懒散奢”问题15起15人,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今年以来,共有10名领导干部就举办或参与婚丧事宜等进行了报告。

全县共有368名科级以上干部腾退了办公用房,腾退面积2.8万平方米。目前,这些办公用房都进行了调剂使用或转为业务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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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曾艳]

标签:党员干部 领导干部 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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