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 摘要:国企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头戏”。这场戏如何唱好有待各方努力。 混合所有制改革到底怎样推进?哪些领域先推进?国资委正在研究、完善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其主要内容是什么?带着这些问题,《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两会现场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
问: 有人认为,国有经济、国有资本已经退到不能再退的地步。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资退,民资进”吗?
黄淑和:我觉得不应该这么说。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有资产布局结构的调整,是企业国有资产的重组整合,是利用民间资本来发展国有资本的一个机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在于,一是用少量的国有资本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来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多种资本形成优势,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更重要的目的在于,国企引入战略投资者,形成好的组织框架,完善治理结构,建立起适应市场竞争的企业运行机制。将来国有企业的发展,必须走市场化、国际化之路,否则没有出路。
问:央企母公司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目前进展缓慢,如何破题?
黄淑和:如何破题,首先有一个前提,哪些领域需要国家控制,这些(需要国家控制的)领域不可能完全放开。控制的方式有三种:第一是国有独资,但现在来看,会实行国有独资的企业是极少的;第二是绝对控股;第三是相对控股。
下一步,我们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本思路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主要采取以下四种形式:其一,涉及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用国有独资形式。其二,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绝对控股。其三,涉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相对控股。其四,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采取国有参股形式或者全部退出。
问: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资占多少比例如何确定?
黄淑和:具体每一个企业,国资股权比例到底是多少,首先要考虑该企业在国家战略中处在什么位置,国家对它要不要控制,控制到什么程度;第二是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包括机制需要、资金需要,来确定股权比例。在具体实施中,要分类进行研究,分类提出改革措施,绝对不能搞“一刀切”,要实行“一企一策”。
问:这个“策”由企业提出吗?
黄淑和: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定了以后,企业自己提出来,什么样的股权结构比较好。但作为出资人,国务院国资委要考虑国家的需要,这个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什么地位,由此提出国资占多少股权更合理。曾经有几个国企一把手就此事来问我。我总的想法是,所占股权尽可能地降低下去,只要相对控股就可以了。为什么呢?我的想法是,国资降低股权比例,就是为了引入更多有信用、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目的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我们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方案还要上报,现在总的原则就是,有一些明确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先往前推。容易干的先干。
问:哪些领域会率先放开?
黄淑和:电力、电信、石油、石化、铁路,都可以放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些领域,国家下一步可能要进一步放开,包括资源开发。
问: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有哪些难点?
黄淑和:坦率地说,国企改革需要配套改革,但我们现在感觉,配套改革还是非常迟缓。比如说“三项制度(即劳动、人事、分配)改革”,是最基础的改革,但现在国有企业好多都面临改不下去。同样产品、同等条件,民营企业千把人就能干,国企要好几千人才能干,这些富余的人,为了社会稳定,国企往往又很难把他们裁掉。“三项制度改革”都做不到,其他改革怎么深化?还有,国有企业历史包袱太重,还有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再比如,新三会(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与老三会(党委会、职代会、工会)的关系怎么处理?西方国家国企不存在这些问题,中国国企就存在。
问:有政协委员提出,形成以民营企业为主导的混合所有制模式,您怎么看?
黄淑和:那不一定。要根据国家需要,需要国家绝对控制的领域,国有资本绝对不会放开控制权。有一些充分竞争领域,民资可以干的,留给他们更大的空间。有些领域,出于国家发展的需要,即便不挣钱,国企也得干,但民资绝对不干。放开领域要有节奏地放,不是一股脑儿全放。将来,在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国资和民资可以携起手来,共同向海外发展。(文章转自《中国经济周刊》)
如何实行分类管理
- 摘要: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给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提出分类管理的要求。要研究界定监管企业的功能定位,深入探索分类监管的途径和方式,提高国资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国企活力。
未来国企改革的基本思路应该是“精细化分类改革”,我国国企改革与发展应该进入“分类改革与监管”的新时期。
基于国有经济功能定位,明确将国有企业分为公共政策性、特定功能性和一般商业性企业三类。
一是公共政策性企业,主要是指处于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的企业,具体行业包括教育、医疗卫生、公共设施服务业、社会福利保障业、基础技术服务业等。这类国有企业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承担公益目标。
对于公共政策性企业,可以采用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针对具体的企业可以专门立法,并建立严格的政府预算管理制度,其收入和支出都要有严格的预算管理,对管理层考核的核心要求是能否很好地实现公共政策性目标。
第二类是特定功能性企业,主要是指处于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这类企业所处领域相对宽泛,具体包括军工、石油及天然气、石化和高新技术产业等,而且这类领域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及战略变化可以变化,这类企业既需要充当国家政策手段,又需要追求盈利,以促进自身的发展壮大,从而发挥对国家经济安全和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对于特定功能性企业,可以采用国有控股的公司制的形式,也可以成为国有上市公司,这类企业除了满足公司法的一般要求外,还要针对其所处行业建立有专门的行业法规来管理,这类企业要接受政府一定的预算管理,对管理层的考核要以经济目标为主,满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
第三类是一般商业性企业。这类企业是除了上述两类企业以外所有的现有企业,处于竞争性行业,与一般商业企业一样其生存和发展完全取决于市场竞争。
对于一般商业性企业,可以采用相对控股的公司制形式,企业设立和运行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即可。国资管理部门的监管形式主要依靠对派出董事的管理,其收益主要是股权收益。
从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目标要求看,国有企业应该主要体现为公共政策性企业和特定功能性企业,要不断将国有资本集中在这两类企业。
而一般商业性企业,原则上不新设这类企业,从长期看国有股可以从这类企业逐步退出,从而保证国有资本集中到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但从短期看也没有必要政府“一刀切”强行要求退出。为了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可以考虑开始不全面推开,先在一些地方国有企业或者在一些央企进行试点,积累经验,进一步在全国推广。
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改革和监管,不仅有利于明确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实现国有资本的有序流动,而且有利于促进大企业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有利于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文章转自人民网)
如何优化国有资产布局?
- 摘要:2014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增强各类所有制经济活力。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总理的报告把‘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这句话放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之前是有深意的,因为它是混合所有制的前提和基础,决定了哪些领域是可以退出的,哪些领域是可以放开的。”
那么,具体哪些领域可以放开?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七个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
“央企处于竞争领域的78个企业,在不同程度上都让民营经济进入。”李锦表示,“国有经济将收缩在核心领域、关键行业。大的趋势是这样,但收缩到什么程度?按我的理解,央企应该保持控股50个左右,现在113个央企今后5—7年可能收缩到50个左右,这是一个合理的趋势。”
国有经济“优化”是向重点领域、关键行业集中,一些产能过剩的企业要甩掉“包袱”,尤其是钢材、水泥、玻璃行业。让民资进来,让民资控股,这也是一个趋势。“关键领域占领、巩固、提高,一般领域放开,一些产能过剩的领域直接交给民资控股。”李锦说。
李锦说,“今年在铁路领域的布局是最为开放的”。他预测央企的二级、三级子公司将出现民资大量进入的状态,最为突出的布局应该在铁路领域,包括铁路物流、仓储。而实施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为民间资本提供大显身手的舞台。
“对民资进入一些特许经营领域的办法今年都要拿出来。”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成员之一向东强调。
据记者了解,深圳将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从竞争性领域的劣势企业退出,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打造以基础性产业为主体、金融、准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特色产业体系,形成85%的国有资本集中于“一体两翼”的产业布局。(文章转自《中国企业报》)
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是董事会制度。
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在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上下功夫,并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和制度创新来抓。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需要我们做几件事:一是坚持几个原则,现代企业制度下党组织仍然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二是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的过程中要根据我们的公司法和职权法令,对公司治理做出法律上的规范和制度上的安排;三是转换经营机制的同时完善公司治理,既要解决体制上的问题,也要解决机制上的问题,按照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则,必须建立企业管理人员市场化聘用的比例,建立市场化退出机制,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此外,还要严格规范企业高管人员的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因为这是饱受社会诟病的,建立健全根据企业经营者经营管理绩效、风险、责任确定薪酬,这一点非常重要,要不断完善企业薪酬的约束机制,要研究建立市场化薪酬协商机制,我们全球公开选聘的管理员,却无法实施市场化的薪酬,也就是说在政策层面上规范,让贡献和回报成正比。
山东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岳滨接受采访时表示,将从四个方面贯彻落实国有企业用人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和顶层设计。
一是启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契约化管理试点工作。选择部分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以聘任制、任期制和经营目标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制度。简单说由企业董事会负责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并签订聘任协议,约定好聘用期限、岗位目标、薪酬待遇、奖惩条件等事项,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协议约定的目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董事会定期组织考核,决定其奖惩、去留,从而形成竞争择优、责任到人、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逐步解决能上不能下、干多干少一个样等体制弊端,促进企业领导人员正常更迭、优进庸退。
二是继续采取市场手段选拔一批企业领导人员。近年来,省国资委组织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了30多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市场化选聘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下一步,适应企业家队伍建设的特点,特别是对一些急需紧缺的专业管理人才,探索通过竞争性、市场化方式选聘。我们将在部分企业采取市场猎取的方式选聘高级管理人员,为今后市场化选聘工作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三是进一步加大企业领导人员调整交流力度。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对企业领导班子进行分析排队,对年龄老化、专业结构单一以及能力状态不适应的班子,及时进行调整,对需要轮岗锻炼和敏感岗位的领导人员,加大交流任职力度,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持续优化。
四是组织实施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制定培养标准,严格选拔程序,加大培养力度,形成科学的梯次培养机制,促进具有战略思维、综合素质高、解决问题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下一步,我们将推动开展年轻化、专业化后备人才选拔工作,根据企业领导班子专业、年龄结构和职数的实际需要,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拔一批专业性较强、45岁以下的领导班子后备人选,进行跟踪培养,实行动态管理。(凤凰网山东据齐鲁网、中国企业报综合报道)
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 摘要: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全国两会上说,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牟取暴利的机会。这是对混合所有制进程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提醒。
混合所有制是新一轮国企改革的重头戏,许多地方和企业跃跃欲试。有的省市定下了5年内八成以上国企成为混合所有制的目标,还有的明确提出要把大型国企的国有股比降到50%以下或更低。
肯定混合所有制重要意义的同时,也有不少人担心,混合所有制会不会带来国有资产流失?产权改革中会不会上演前些年国企改制的一些不规范、不透明、资产贱卖状况?会不会在混合时出现“混水摸鱼”,变成少数“有能量”、“有人脉”企业和个人的“发财机会”?一些国企员工也在忧虑,提高企业活力是应当的,但千万别混到最后,企业不明不白地变成某几个人的资产。
这种担心不无道理。混合所有制,需要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实现股权多元化,在此过程中必然涉及资产评估和处置等问题。定价高了、吸引不到社会资本,容易被指责缺少改革诚意;顺利引入非国有股东,又容易被怀疑是不是定价低了,有国资贱卖之嫌。何况,混合所有制不仅是国有经济成分与其他所有制经济成分的第一次融合,还包括混合后股份制企业的更多次投资。随着产权链条的拉长,监管的难度在增加,社会关注度在降低,国资更容易出现不同程度的流失。
混合是手段,不是目的。发展混合所有制,是希望通过交叉持股、相互融合,让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共同发展,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衡量这项改革是否成功的标准,应当是国有经济的影响力、控制力、竞争力是否得到增强,国有资本是否更好地保值增值,而不是简单地看央企、地方国企引入了多少非国有资本,国有资本降到多么低的比例。因此,新一轮国企改革不能为混合而混合,在注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的同时,也要注重对国有资产的监管。
有的领域和资产,社会资本兴趣浓厚。谁进谁不进?多少钱合适?暗箱操作肯定行不通,专业评估也未必能保证公正。关键是要公开透明,完善法律法规,建立严格规范的产权保障制度。要用好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来竞价;用好资本市场平台,提高交易和决策的透明度。只有公开透明,才能力保改制过程中的国有资产价值评估与产权关系转换公平公正。
有的领域和资产,或许社会资本暂时没兴趣,没必要强行推进混合所有制。社会资本进入国企是要赚钱的,如果认为盈利空间不大,不进入也很正常。这种情况下,不能为了要达到一定的混合比例,而把国有资产当“礼物”往外送或者当“包袱”往外甩,甚至给予种种补贴来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给某个企业补贴,是对其他企业的不公平。
混合之后,监管也不能放松。国有经济成分首次与其他所有制经济成分融合时,企业中的国有产权与非国有产权的界限是明确的,但当这类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再对外投资时,新形成的产权就变得不易明确区分其产权的所有制性质。经过多次的投资组合,国有资本监管机构面对的纯粹的国有产权将越来越少,而变成各种类型、不同层面的“混合产权”。监管机构如何适应新变化,既避免管理“越位”又不“缺位”同样是个新课题。(人民日报)
如何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 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发布之后,成立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被业界学者称为是此次国企改革的一大亮点。。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组建国资经营公司从四方面入手。
一是通过国有资本经营公司来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的优化。
国有资本经营公司是“在国资委和实体企业之间组建的国有独资的、专门从事国有资本经营的特殊形态的法人”。国有资本经营公司作为连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国家出资企业的中枢,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地位,一方面接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委托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作为参股企业有股权的代表行使国有股东的权利。
具体而言,国有资本经营公司有三大特点:
第一,国有资本经营公司原则上保持国有独资形态,专门以股东身份从事国有资本的经营管理和运作,不从事具体的产品经营。这个层次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既接受国资委的监督和管理,又发挥国有资产出资人的作用,例如通过向控、参股企业派驻董事行使重大人事任命权。第二,国有资本经营公司采用纯粹控股方式,主要是从事产权经营活动,自身并不直接从事商品或劳务经营活动,本身不参与具体经营。如中国当前的汇金公司、新加坡的淡马锡公司。第三,国有资本经营公司既可新设,也可从集团公司改造而来,对于一些重点领域的国企集团改造成国有资本经营公司之后,在差别化考核机制、重点支持等导向下,会通过行业并购、海外收购等方式加大国际化发展和产业整合力度。处于竞争性领域但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符合产业转型升级导向、已有一定国际化经验的集团,如高端装备[-0.31%]制造等领域,预期未来将成为推进国有资本运营的首选。因此,国有资本运营将成为未来国资管理模式的突破口。
二是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公司董事会制度。
国有资本经营公司董事会成员可以按照执行与非执行划分为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不参与企业经营,包括两类:一是股东非执行董事,二是非股东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股东非执行董事是指由出资人依法向企业派驻的,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在公司担任具体执行职务的董事。独立董事指由没有任何股东背景及与公司业务关联关系的社会知名专家担任,独立于所受聘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的非股东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是指在公司高管层中担任执行职务的董事,是从社会公开招聘的职业经理人。
三是建设国有资本经营公司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发挥作用的重要支撑,董事会下设若干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决策以前,开展专门的调查和研究为董事会提供方案和建议,保证董事会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国有资本经营公司董事会下面可设以下三个非常设委员会:
第一是战略决策委员会。由执行董事、股东董事、独立董事组成,由董事长任主任。第二是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股东董事和独立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第三是审计委员会。由股东董事和独立董事组成,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四是设置国有资本经营公司一般职能部门。
国有资本经营公司一般职能部门的设置关键是处理好三对职能部门的关系:首先是人力资源部与外派董事部。其次是产权管理部与投资发展部。再次是战略规划部与财务预算部。此外,包括法律事务部和审计稽核部是承担法律、财务等基础工作的职能部门。
山东酝酿组建国资投营公司:不是在企业上再架一层。
“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这次改革的关键环节,目的是逐步构建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平台。”山东省副省长张超超表示。
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模式有两种,或在现有基础上重组改建若干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或新建几家。而在此方面,山东省于2005年组建的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省国投”),在发挥重大产业项目投融资、国有产权交易 、不良资产处置平台作用上成效明显,为今后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提供了参考和借鉴。先行探索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 ,发挥国有资本导向作用,推动国有资本向具有竞争优势的领域集中,一直是山东国企改革追求的目标。
“不是在企业上面再架一层,而主要是立足现有企业进行改造和重组。”张超超强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总部是投资运营中心,权属实体企业是实行专业化经营的产业利润中心。他建议省属大型企业集团主动调整集团和权属企业功能定位,为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创造条件。(凤凰网山东据和讯网、中国企业报综合报道)
“国企红利”如何给百姓“分蛋糕”
- 摘要:2014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制定非国有资本参与中央企业投资项目的办法”。
被俗称为“国企红利”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如何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上缴比例?在推进国企改革中,如何让百姓进一步分享“国企红利”?
国企红利:上缴比例应逐步提高
国有资本收益通常被称为“国企红利”。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目前,根据行业性质不同,国有企业上缴的红利也不同。具体来看,一般竞争类央企的红利上缴比例是10%,资源类央企上缴比例是15%,军工科研类央企的上缴比例在5%。经国务院批准,从2012年起中国烟草总公司税后利润收取比例已提高至20%。
全国政协委员李毅中告诉记者,国有资本收益并不是简单的国企利润。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是落实国资收益全民共享承诺的重要举措,上缴的部分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从广义上说,‘国企红利’还包括企业上缴的各种税费、国有企业肩负着各种社会责任,在日常生活中,它的民生责任和公众密不可分:比如在新疆、西藏,即便人烟荒芜,也要建电站,铺设通信网络等。”李毅中表示。
“提高红利上缴比例,是一个逐步的过程。”全国政协委员、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告诉记者,考虑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不能竭泽而渔,同时,国有企业还要做强做优,逐步提高不会一下子加大国企的压力。“今年,我们将根据中央企业改革发展进程和企业效益状况,有差别、分步骤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
国企红利:体制内外循环都要公开
根据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综合考虑,国企除了上缴一部分红利,另外另一部分留在企业内部,供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推进改革发展、解决历史包袱等。人们担心,留在企业内部的钱极易转换成企业资产,会造成盲目投资的风险增大,还容易导致资产转化为职工福利,被少数人占有。全民财产被企业少数人花掉,而不是被全民所用。
国企红利上缴“国库”后的去向,有关部门既要向公众交代清楚,尽可能保障民生,也要对国企红利加强监督,告诉公众,央企红利的使用效率如何。否则,国企收益越多,社会财富可能越不均衡,市场效率也不会因此大幅提升。
国企红利:民间资本与国企改革探索深度“分享”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实施铁路融资体制改革,在更多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民企参与国企改革的路径日渐清晰。
据了解,一些改革已经加快了推进的步伐。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铁路总公司副总经理彭开宙表示,今年上半年我国建立铁路发展基金的操作办法有望出台,届时民间资本将进入铁路领域。
“民营企业可以通过产权市场、股票市场、股权投资基金或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参与国企改革。”黄淑和说,“一方面,吸收民间资本进来,进一步共享国企改革、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另一方面,也会放大国有经济的功能,提升自己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为全体国民创造更多的资本收益。”(新华网)
国企改革中的民资隐忧?
- 摘要:目前部分国企逐步控股一些民企,重组后向混合型经济转型,对民营企业而言,这是一种机遇,还是需要警惕“羊入虎口”?民企有哪些隐忧?
至于对民营企业而言是机遇,还是隐忧,需要看兼并重组是否是在市场的作用下进行的。山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张红凤教授坦言不攒正民营经济在行政干预下被动控股。
当前,部分行业中一些民营企业经营较好,部分国企经营中存在效率低下等问题。如果依靠市场机制选择,优胜劣汰,这部分国企注定被市场淘汰。有些地方政府认为国企经营不好,在于国企规模太小,国际竞争力弱。个别地方直接进行行政干预,“乱点鸳鸯谱”,实行“拉郎配”,将优质民营企业和经营状况不好的国有企业重组。下一阶段,国企改革应当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民企态度并不积极的情况下,利用行政手段强行将国企和民企的组合,这种行为是一种倒退。
民营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平等地位,无形的障碍处处存在,国企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能促进不同所有制企业处于一种更平等的竞争地位上。从这点上看,民营经济希望破除行政垄断,激发市场活力。目前来看,混合所有制是在产权不变的情况下,逐渐探索一种民营经济和国企经济的有机协调,是国企改革的方向。
发展混合所有制应当警惕,民营企业都是强烈的逐利主体,混合所有制让私有经济进入国有经济领域,实际上是降低了资本的进入门槛,要设计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保障机制,防止私有经济的“撇油脂”行为。需要解决的第二个问题是,私有经济进入国有经济领域,稀释了国有资本,削弱了国有经济的控制权,可能会通过股权的形式干扰国有经济的决策,以形成有利于民营资本的决议,这是发展混合所有制要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