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 床位
截至目前,全省各养老床位达到52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9张,其中2013—2014年新增养老床位15.4万张,占床位总量的30%。
城乡社区 养老设施
建成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504个、农村幸福院5745个,城乡社区养老设施覆盖率分别达51.8%和44.4%。
养老服务 信息平台
《意见》明确规定:对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省财政给予100万元的建设补助,对市级统一建设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增加资助200万元。目前,全省已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平台85处。
邻里养老 互助点
依托热心老年人家庭,建立邻里养老互助点6500余个,为老年人搭建了就近、便捷的互助养老平台。
城市和农村 居家养老服务
城市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覆盖率分别达到了75.3%和40.7%。
养老 服务业
《意见》的出台,对于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我省养老服务业已经进入了快速发展的历史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