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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一公司“内鬼”偷图纸 私自制造产品获利


来源:鲁网

民警对李某某、高某进行了突审,在高某办公室发现了一部落满灰尘的废旧手提电脑。而高某将窃取图纸中的零件图发给外协工厂,他们根据零件图加工农用齿轮箱零部件,出口销售给通达公司在美国的唯一客户美尼公司。

原标题:山东烟台一公司“内鬼”偷图纸 私自制造产品获利 

鲁网12月6日讯(山东商报记者 于腾腾 通讯员 徐忠)昨天,记者获悉,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经侦大队侦破一起特大侵犯商业秘密案,一家齿轮箱制造公司的多名内部员工,相互勾结窃取公司核心技术资料,暗地里利用盗来的图纸,大肆制造产品远销美国,违法所得累计580多万元。  今年年初,福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烟台通达齿轮箱制造有限公司报案称,2011年至2015年期间,原在该公司工作的高某、李某某利用在通达公司工作期间掌握的技术信息、价格信息和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伙同他人生产农用齿轮箱出口销售给通达公司在美国的一家主要客户美尼公司,违法所得1000余万元。  

民警对李某某、高某进行了突审,在高某办公室发现了一部落满灰尘的废旧手提电脑。接下来的一幕,如同好莱坞谍战大片,旧手提电脑里面存有通达公司的全套图纸,共9000余张。其中有许多是李某某通过电子邮件向其发送的。  

通达公司图纸的设计、保管、存取有一整套的保密措施,由公司的技术部门负责。高某和李某某能获取这些资料,办案民警最终将嫌疑对象确定为在任的技术部部长周某,并将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高某向当地检察机关提请逮捕。10月8日,福山警方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 

经查,2011年11月至2015年4月,高某先后向李某某等人索要通达公司生产农用齿轮箱的技术图纸信息、价格信息和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李某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将窃取的图纸等信息通过电子邮箱、U盘拷贝等方式发送给犯罪嫌疑人高某。而高某将窃取图纸中的零件图发给外协工厂,他们根据零件图加工农用齿轮箱零部件,出口销售给通达公司在美国的唯一客户美尼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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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佳]

标签:烟台 偷图纸 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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