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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一干部档案丢失 曾经的“政坛新星”身份不明23年


来源:新京报

据报道,20多年前,山东济宁市市中区乡镇企业局副局级储备干部翟振海调至济宁市人大下属企业担任副总经理。2013年,翟振海在原人大下属企业的财务保险柜里找到了这份尘封的档案,但当地人大并未因此恢复翟振海的公务员身份。

原标题:丢失档案就没法证明“自己是自己”?

据报道,20多年前,山东济宁市市中区乡镇企业局副局级储备干部翟振海调至济宁市人大下属企业担任副总经理。而后,政企分离,翟振海却在此时丢了公务员的身份,人大称没有他的档案。原单位却称他的各种关系已经转至人大。为此,23年来,他一直为证明自己的身份而奔波。

在档案丢失前,翟振海被视为当地的“政坛新星”。档案丢失后,他不仅丢掉了公务员的身份,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失去了多个工作机会。一份丢失的档案,彻底地改变了一个人的命运。

档案丢失,按理来说,人事部门才应该承担责任。但现实却恰恰相反,受害者承担了档案丢失的全部不利后果。

就算档案丢失,也不是没有补救措施。他的社会关系仍在,同事也可以证明其身份。倘若能够多方取证,恢复翟振海的公务员身份并不是什么难事。

这可以说是最早版本的“证明你妈是你妈”,其所折射出的无非就是僵化的官僚作风。然而,2013年,翟振海在原人大下属企业的财务保险柜里找到了这份尘封的档案,但当地人大并未因此恢复翟振海的公务员身份。理由不难猜想。恢复翟振海的公务员身份,就相当于承认了自己的过错。

翟振海23年的维权之路,艰辛而苍凉。作为曾经的“政坛新星”尚且如此,更何况弱势者呢?

□吴龙贵(职员)

[责任编辑:任晓攀]

标签:翟振海 档案 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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