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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将在山东等13省市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


来源:新京报

方新、苏泽林、唐世礼、王明雯、迟万春、徐显明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都建议,65个字誓词中的“拥护宪法”,应该改为“忠于宪法”。上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代表的建议,吸纳到《决定》中,形成了法定的70个字宪法宣誓誓词。

原标题:宪法宣誓制度明年实行 誓词由65个字增加到70个字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7月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

宪法宣誓制度

新京报讯(记者 王姝 侯少卿)  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53票赞成、0票反对、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各级人大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都要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上述国家工作人员如何向宪法宣誓?对比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决定》(草案),昨天审议通过的《决定》对于宣誓范围、宣誓场所、宣誓仪式如何组织等,均未有改动。

宣誓范围仍然是各级人大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等国家领导人,以及“一府两院”的国家工作人员。对宣誓场所的要求也是“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

●草案的65字誓词:“我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自觉接受监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

●修改后的70字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释疑

1 为何从明年起开始施行?

主要是考虑给各地区、各部门做准备工作

《决定》的施行时间为明年1月1日。对此,在昨天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有记者提问:今年12月4日就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何不将《决定》的施行时间定在这一天,而是明年1月1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解释说,“一般情况下,法律施行的时间要么就是颁布以后,要么就是相对整数的时间,一般是一个月、一年的开始,或者中间的时间。12月4日宪法日当然可以进行宪法宣誓活动,但是根据决定的规定,宣誓人员是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宣誓,这样就不一定是12月4日了”。

他表示,“之所以确定半年以后才开始施行,主要是考虑给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做准备工作,特别是给负有组织宣誓职能的机关制定具体组织办法留出时间”。

2 宣誓制度只是一个形式?

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举措

昨日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有舆论认为宪法宣誓制度只是一个形式,怎么理解它背后的实质意义?

“我个人认为,任何一种宣誓都是一个形式,不单是我国现在搞的宪法宣誓,也包括国外的一些宪法宣誓和其他的宣誓都是一种形式”,韩晓武说,但是宪法宣誓制度这种形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个意义,如果简单地用一句话说,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举措”。

他强调,国家工作人员是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国家权力的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所以国家工作人员就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而以立法形式正式规定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在进行宪法宣誓的时候,宪法宣誓的仪式是非常庄严神圣的,在这个仪式过程中,宣誓的人员就可以感受到宪法的神圣,铭记自己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来源于宪法。

■揭秘

宪法宣誓誓词是如何出台的?

对比草案和最后通过的《决定》发现,誓词由65个字增加到了70个字,并且几处都有重要修改。

“拥护宪法”改为“忠于宪法”

韩晓武参加了草案的起草,他说对比草案,“虽然只增加了5个字,但是确实从内容上作了很大修改,我觉得这恰恰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民主的体现”。

围绕上述草案的65个字誓词,6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分组审议时展开了热烈讨论。

方新、苏泽林、唐世礼、王明雯、迟万春、徐显明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都建议,65个字誓词中的“拥护宪法”,应该改为“忠于宪法”。

徐显明表示,65个字誓词中有两个“忠于”,“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我认为最重要的‘忠于’应该是‘忠于宪法’,应把‘忠于宪法’作为誓词最重要的内容来表述。‘拥护’是一种政治态度,表示赞成和支持。‘忠于’中包含着遵守和捍卫的含义”。

徐显明、苏泽林、黄华华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还建议,65个字誓词中的“履行宪法职责”,改为“履行法定职责”。“除了宪法以外,还有其他法律规定也是必须要执行的”,苏泽林表示。

委员刘政奎提出,“誓词中的‘自觉接受监督’,接受谁的监督?可否明确为‘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宣誓目标加“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委员辜胜阻建议,65个字誓词中的最后一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改为“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而奋斗”,“为什么要这样改?因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这八个字既是目标也是方向,同时是十八大提出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兴国之魂,建设什么样的国家,目标和方向是什么,应该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附议辜胜阻委员的建议”,同组审议的委员郑功成说,“整个宪法所体现的内容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宣誓词还是明确一点更能振奋人心,因此,誓词最后一句改为‘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似乎更好”。

欧阳淞、龚建明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张亚英建议,65个字誓词中的“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挪到“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前面,“如果前面(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那一层意思是要拥护、要维护、要履行宪法,那么紧接着就应该是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再就是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张亚英说。

上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代表的建议,吸纳到《决定》中,形成了法定的70个字宪法宣誓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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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晓攀]

标签:宪法权威 行政公益诉讼 宪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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