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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厅涉嫌行政性垄断 发改委发函责令整改


来源:中国青年报

开办电子科技公司一年半之后,丁海波(化名)终于等到了来自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的一纸文件。函件称,国家发改委启动调查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主动采取了放开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监控平台市场、放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终端市场等整改措施。

原标题:山东交通厅涉嫌行政性垄断 发改委发函责令整改

开办电子科技公司一年半之后,丁海波(化名)终于等到了来自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的一纸文件。

这份名为《山东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平台服务商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印发于2014年12月18日,其中有条款明确规定:“凡通过交通运输部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并经交通运输部公示的平台服务商,均可到省局申请备案,并与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对接。”

“我心里悬了很久的石头终于放下了。”看到文件那一刻,丁海波难抑激动。对他而言,这份文件是一种终结,是过去相当长时间内无法参与正常市场竞争的终结;更是新的开始—以后,他终于可以凭产品和服务挺直腰杆说话,而不必被无形的“手”挡在市场之外。

来自国家发改委的调查称,自2011年以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在建设和运营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监控平台中,多次印发文件,明确相关平台技术支持单位为一家科技公司,由此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2015年3月9日,国家发改委向山东省政府正式发函,建议责令交通运输厅改正相关行为,并提出4月10日前将有关整改情况函告国家发改委。

这是国家发改委继2014年9月调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财政厅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对本省客运班车实行通行费优惠政策,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相关市场竞争的案件后,再向行政性垄断说“不”。

短短半年内,国家发改委连续调查两起行政性垄断案件,这是否意味着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反行政性垄断行动在提速?如何更有效地制约备受诟病的行政性垄断行为?

“当时的市场没有竞争,极不正常”

丁海波最初踏入汽车安全电子产品行业时,未曾料到这一行业当时在山东面临的尴尬局面。

2013年夏,丁海波怀揣几十万元创业资金在山东某市开办了一家科技公司,作为平台服务商并销售车载终端产品。在创办企业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不正常现象让他屡屡碰壁:

企业拥有行业资质,却根本无法进入道路运输企业监控平台的市场;尽管企业销售的车载终端产品价格低廉,质量和服务均有保障,但均因被主管部门告知无法入网而丧失抢占市场份额的机会。

这个市场份额有多大?据山东业内人士估算,山东全部“两客一危”车辆加上普通货运车辆,达到标准的、需要安装车载终端设备的车辆总数为70万。

“当时的市场没有竞争,极不正常,只有一家公司在做。”丁海波回忆,他和业内同行颇有默契地均不愿提及这家公司名字,“提或者不提,都是一样的存在”。

此次国家发改委的调查中明确这家公司为山东九通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通公司”)。

国家发改委的调查称,2006年11月,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与九通公司签订《山东省道路运营客车运营与安全监控系统建设、维护和信息服务合同》,委托九通公司建设该监控系统,合同有效期为10年(2006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并约定“合同有效期内,山东省道路营运客车经营与安全监控系统是为甲方(即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提供监控信息服务的唯一系统。”

此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多次印发有关文件,要求全省“两客一危”车辆(即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必须直接接入九通公司建设的监控系统平台,并对进入山东省市场的卫星定位终端的型号和价格提出要求。

一家独大的格局显然令和丁海波一样的平台商们吃不消。创业后短短一年多,丁海波体重骤然下降了40斤,加上应付员工工资、差旅费等支出,先后赔了近30万元,“压力很大”。他不经意间得知,当时全省八九家平台商均陷入赔钱、甚至濒临倒闭的状态。

2014年8月,对垄断格局有所质疑的丁海波最终选择向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希望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与技术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该技术单位的中标书,当初的招标公告以及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书。

两个月后,丁海波收到答复。这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确认技术支持单位为九通公司。“但关于为什么指定一家公司提供技术支持,选定此公司有没有经过招投标等内容,答复是,这方面信息不存在。”丁海波坦言,对这一答复“不满意”。

同样在这一年,较真的丁海波甚至专程到济南坐高铁去了一趟安徽,只想一探究竟:“当时山东只有一家平台,而安徽根据交通部的规定有多家平台,我想知道是一家平台情况下终端产品价格高,还是多家平台情况下终端产品价格高?”

丁海波花1200元买到了车载终端产品(其中包含服务费),回到当地后却被告知是外地的设备不能入网。在指定的九通公司销售点,同一厂家、同一规格的产品销售价加上服务费是3000多元。

“为什么省外价格低,省内价格高?为什么同样的产品不能入网?每台设备两三千元的利润去哪里了?”丁海波着实郁闷。

除了经销商,同样郁闷的还有不得不安装高价终端产品的车主。此前,曾有多家媒体报道过相关情况,包括平台服务费高、被迫拆除原装车载终端设备重新选择指定产品等。“车主都在抱怨。”丁海波说。

“说实话,我们按照国家的要求去投资、去创建公司,到最后却不能正常运作,当时我们失去了信心。”丁海波说。

随着2014年年底山东省道路运输局一纸以“放开”为主题词的文件的印发,丁海波的信心又回来了,“放开后,政府给了我们正常经营的机会,如果我经营一两年或者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倒闭,是很坦然的,希望这个市场今后能处于平稳、正常的发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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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曲径幽]

标签:行政性垄断 反垄断法 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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