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深化户改 山东将对符合条件县撤县设市


来源:鲁网

原标题:我省将对符合条件县撤县设市探索推进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 鲁网11月22日讯昨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发〔2014〕25号文件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意见要求,

原标题:我省将对符合条件县撤县设市 探索推进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

鲁网11月22日讯 昨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发〔2014〕25号文件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意见要求,要尊重农民在进城和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不得采取强迫方法使农民“被落户”。济南、青岛两市全面放开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落户限制,不断提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和技术工人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山东商报》记者郑心茹)

关键词【落户制度】

济青放开高校毕业生落户

县域突破:《意见》指出,要进一步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和其他建制镇(含济南、青岛所辖县、市)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市域放开:

设区市(不含济南、青岛)范围内的本市户籍人口,在市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同时按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本市以外人员,在本市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同时按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面积、金额限制。  

济青合理确定:

济南、青岛两市全面放开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落户限制,不断提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和技术工人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探索实施积分落户制度,科学制定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口阶梯式落户通道和差别化落户标准。

关键词【人口管理】

居住证持有人享市民待遇

在人口管理方面,《意见》 要求深化居住证制度和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认真贯彻《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3号),最大限度拓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覆盖面,全面登记、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着力提升流动人口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权责对等、梯度赋权、渐进发展的原则,以居住证为载体,健全完善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并作为申请登记居住地常住户口的重要依据。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权益和公共服务,切实解决不能或不愿在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公共服务问题,使其共建共享城市改革发展成果。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宋佳]

标签:条件 山东 深化户改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