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年底前完成油气回收治理 网上公布清单
2014年10月23日 09:42
来源:水母网 作者:王鸿云
随着烟台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成品油消耗量也在快速增加。 烟台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全市现有从事汽油储存、经营和运输的储油库、加油站及油罐车必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治理后确保现有汽油油气排放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原标题:烟台年底前完成油气回收治理 项目清单网上公布
水母网10月23日讯(YMG记者王鸿云 通讯员 颜环政)随着烟台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成品油消耗量也在快速增加。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目前全市加油站约800个、油库35座、油罐车数百辆,汽油年消耗量持续增长约100万吨左右。
油气回收节约资源有利环保
汽油挥发性较强,按照1%系数折算,烟台全市每年排入大气的油气(挥发性有机VOCs)约1万吨,这些是造成光化学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汽油挥发掉的成分是最具经济价值的轻质部分,控制油气挥发排放可以产生很好的经济效益。因此,开展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高效收集和密闭贮存油气,并将收集到的油气集中治理,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为加强油气污染排放控制,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深化节能减排,根据《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行动计划》及相关规定,烟台市政府确定从即日起开始对全市储油库和加油站进行油气回收综合治理,于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的一级、二级油气回收,并确保达到国家和省油气污染物排放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油气回收名单已经公布
储油库和加油站油气回收名单已经通过烟台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http://www.ytepb.gov.cn/html/wryhjjgxxgk/wrfz/6603.html公布。
烟台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全市现有从事汽油储存、经营和运输的储油库、加油站及油罐车必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治理后确保现有汽油油气排放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凡烟台新(扩、改)建储油库、加油站以及新登记油罐车,必须具备油气回收功能,并满足国家油气污染排放标准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环保部门不予通过项目竣工验收,自2015年1月1日起,油气回收装置将作为经营许可证发放、油罐车运输许可证发放的重要条件,纳入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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