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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芝罘区重残者可提前领养老金


来源:水母网

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缴费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社区填写《重度残疾人提前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申请表》。2014年11月及以后陆续到达55周岁的重度残疾人,须于到龄当月到户口所在社区进行登记申请,符合条件的于次月起发放,逾期申请不予补发。

原标题:烟台芝罘区重残者可提前领养老金 可提前至55周岁

水母网10月21日讯(YMG记者 姜晓 通讯员 孙丽)昨日,记者从烟台芝罘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使该区重度残疾人生活得到更大保障,即日起,烟台芝罘区将启动重度残疾人提前领取居民基本养老金工作,提取年龄可提前至55周岁,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到社区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

根据政策规定,年满55周岁,持有残联核发的一、二级残疾人证书,按规定参加我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领取居民基本养老金可提前至55周岁。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缴费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社区填写《重度残疾人提前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申请表》。

据烟台芝罘区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2014年10月底前满55周岁(55至59周岁人员,60周岁以上人员已发放)的重度残疾人需集中到户口所在社区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符合条件的自2014年11月领取养老金,前期不予补发。2014年11月及以后陆续到达55周岁的重度残疾人,须于到龄当月到户口所在社区进行登记申请,符合条件的于次月起发放,逾期申请不予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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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芝罘区 重残 户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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