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烟台酒驾司机见交警吓得直溜车


来源:水母网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刘某和江某都因涉嫌实施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分别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扣驾驶证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刘某某因涉嫌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悬挂号牌、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4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原标题:烟台酒驾司机见交警吓得直熄火 反问你们凌晨怎么还查

水母网10月16日讯((YMG记者 史崇胤 通讯员 孙鹏 晓东)“都凌晨3点钟了,你们怎么还查酒驾?”近日,烟台一名司机凌晨3点酒驾,见到交警后竟然吓得接连熄火,不停溜车。水母网(http://www.shm.com.cn/)获悉,烟台交警部门只要在午后凌晨等特殊时段和偏远地段查酒驾,总是有不少的“收获”,短短两天时间就查获三起酒驾违法行为,其中,一名酒司机酒后无证、骑无牌摩托车被拘留。

酒司机见到交警吓得直溜车

12日凌晨3时26分,烟台市交警二大队民警正在市区青年路与北马路交叉路口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这时,一辆牌号为浙A153XX由北往南行驶的黑色轿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由于该车正处于上坡路段,只见车辆不停的熄火、溜车,始终无法顺畅前行。看到这种情况,民警立即上前看个究竟,通过车窗民警闻到驾驶室里弥漫着一股酒气,驾驶员见到民警后更加的不知所措,在民警的指挥下该车驾驶员手忙脚乱地最终将车停稳,随后,民警将该驾驶员带到警车上做酒精呼吸检测。经检测,酒测仪显示的数值为55mg/100ml,已达到酒驾的标准。

据该驾驶员刘某称,他是于当日凌晨12点左右在朋友家喝了两瓶啤酒,酒足饭饱后驾车回家,他以为凌晨交警都休息了,应该没有查车的,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到了。

无独有偶,当日下午14时30分左右,烟台市交警二大队民警又在市区芝罘岛滨海西路污水处理厂门前,查获一辆酒后驾驶的面包车。该驾驶员通过酒精检测,得出的测试值为32mg/100ml,也已构成了酒驾。

据驾驶员江某称,由于他干的是体力活,所以在中午吃饭的时候就喝了一瓶啤酒解解乏,下午去幸福上班,寻思滨海西路位置较偏,应该没有交警查车,于是他就凭侥幸驾车从此路段经过,没想到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刘某和江某都因涉嫌实施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分别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扣驾驶证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第一起酒驾司机认为我们凌晨3点不可能查酒驾,第二名司机吃完午饭认为交警会休息,还专门挑污水处理厂附近的小路走。其实,我们早就摸透了酒驾司机的心里。”民警说。

摩托车司机无证酒驾被拘留

13日下午13时25分许,烟台市交警二大队民警正在市区幸福南路与幸福西街交叉路口对摩托车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这时民警发现不远处一辆摩托车驾驶员满脸通红,并且见到民警查车,神情极不自然,民警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

通过检查,该摩托车驾驶员刘某某,不但出示不了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而且他所驾驶的摩托车还没有悬挂车辆号牌,民警在询问刘某某车辆情况的过程中,闻到他嘴里有一股浓重的酒味,于是民警立即对刘某某进行酒精测试。经检测,刘某某的酒精测试值为5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据刘某某称,他是幸福一建筑工地工人,当日中午11点左右,与工友在工地吃饭时喝了两瓶啤酒,下午驾驶摩托车出去办点儿事,他一直以为喝酒骑摩托车没有问题,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处了。至于驾驶证、行驶证和车辆号牌的问题,刘某某解释他的驾驶证放在了家里,该摩托车是朋友的,牌照都齐全,只是前不久车牌掉了。不过民警从公安网上查询,并未查到刘某某提供的驾驶证、行驶证及其车辆信息。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刘某某因涉嫌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悬挂号牌、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4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该摩托车也将依法被扣留。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酒驾 熄火 shm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