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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半数向职业学校分流


来源:水母网

日前,我市出台《烟台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4—2020年)》,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 鼓励民间资本通过独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扶持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健康发展。

原标题:烟台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半数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

水母网9月11日讯(YMG记者 凌云鹏) 日前,我市出台《烟台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4—2020年)》,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

2014-2015年,每个县市区规划建设1-2所达到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鼓励建设省部级重点技工院校。平均每所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达到2000人以上,确保县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大体相当。重点建设40个市级示范专业和重点名牌专业;重点建设1-2处市级综合性公共实训中心,同时打造一批县域公共实训中心和实训基地。

2016-2020年,县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均达到山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推动建设15所品牌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培养50名专业带头人和100名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达到80%以上。、

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半数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

《烟台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4—2020年)》提出,建立完善高等职业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并进一步扩大培养规模。

开展高职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试点。探索建立高级技能型人才通过应用本科教育对口培养制度。

建立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为主的注册升学制度,扩大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试点规模。

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形成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共同发展格局。

每30万人口建一所中等职业学校

原则上县域范围内每30万人口建设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各县市区要办好1—2所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15所专业鲜明、设备齐全、就业优势明显的品牌学校。

重点建设烟台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使其成为能代表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最高水平、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具备国际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高水平学校。

发展各类职业院校,建优势、新兴前沿专业

重点建设烟台职业学院,做好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提升带动工程。推进各职业学院技能型人才、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工作;推进学校申报高职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试点。

重点建设数控、模具、焊接、电子、汽修、服装、护理、建筑、烹饪、旅游等品牌专业,重点打造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交通物流、现代服务、食品加工、临港加工制造、新型材料、节能环保等专业集群。

逐步建立起中等职业学校数字化校园、数字化教室、数字化仿真工厂、理实一体化实验室,构建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新模式。

鼓励学生一专多能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

支持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申报“3+2”(3年高等职业教育与2年本科教育)、“3+4”(3年中等职业教育与4年本科教育)试点院校。

鼓励学生一专多能,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

规范招生秩序和招生行为,严格按照50%的比例引导县域内应届初中毕业生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逐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资源共享。面向行业、企业、社会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面向农村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鼓励民间资本举办民办职业教育

在企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发挥好我市现有76家省级企业实训基地作用。通过引企入校、入厂办学等形式,推进一体化办学,支持校企共建实训基地。

鼓励民间资本通过独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扶持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健康发展。

全面落实民办职业院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聘、进修培训、评先选优、课题申请、国际交流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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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娟]

标签:中等职业学校 初中毕业生 应用型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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