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整治“缺亮”霓虹灯 商户不得私自设立
2014年03月05日 08:59
来源:胶东在线 作者:魏琪
残缺不全的霓虹灯极大地影响了港城文明城市的形象。烟台芝罘区城管部门表示,烟台市区范围内90%以上的霓虹灯都没有经过审批,由此出现了大批的“缺亮”霓虹灯。
城管部门清理违规广告灯箱(资料图)
胶东在线网3月4日讯(记者魏琪实习生朱琦箫) 残缺不全的霓虹灯极大地影响了港城文明城市的形象。烟台芝罘区城管部门表示,烟台市区范围内90%以上的霓虹灯都没有经过审批,由此出现了大批的“缺亮”霓虹灯。
记者了解到,出现“缺亮”霓虹灯的主要原因是安置在室外露天环境,容易破损。市区一家制作霓虹灯的公司表示,部分商户图便宜,在街头小店制作的霓虹灯招牌本身质量不合格。
根据相关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凡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灯箱、橱窗等均属于户外广告的范畴。商家若要进行安装,须先到城管部门进行审批。烟台芝罘区城管部门表示,市区范围内90%以上的霓虹灯都没有经过审批。
“目前,市区范围内的霓虹灯多为商户私自设立的,无论是规格,还是材质,都不统一。因为他们都没经过审批,所以无法联系到业主(商家)。”烟台芝罘区城管部门一位负责人表示,私自设立的霓虹灯,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很多问题。
城管头疼,市民也反感。对于户外灯箱、霓虹灯损坏不亮等问题,很多市民认为,不仅有损市容,而且也影响到了文明城市的形象。但不少商家对此则认为“缺亮”不会有什么影响。市区四马路一家经营副食品的商户告诉记者,维修霓虹灯成本太高,一般都是等彻底坏了,再重新做一个。
“门头牌匾发光字的审批,需提供营业执照、效果图、房屋租赁合同等;侧挂灯箱的审批,需提供广告公司的营业执照、效果图,广告牌的设计结构图,以及房屋租赁合同等。”芝罘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城管部门除对户外广告具备审批权外,还需要对其加强日常管理和整治。
下一步,城管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除了重点整治乱设乱挂LED灯及小广告牌匾外,还将对工地围挡(围墙)设置标准不统一,门头牌匾乱设、残损整治不及时,户外广告乱设及画面破损整治不及时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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