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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被动"骗保 4S店两次理赔涉案百万


来源:胶东在线

烟台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四大队副大队长王昭刚在通报案情 原标题:个人信息泄漏"被动"骗保 4S店两次理赔涉案百万 胶东在线网1月22日讯(记者 侯嘉伟 实习生 邓姝婧)车险本是用来保障车辆安全和减少经济损

烟台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四大队副大队长王昭刚在通报案情

原标题:个人信息泄漏"被动"骗保 4S店两次理赔涉案百万

胶东在线网1月22日讯(记者 侯嘉伟 实习生 邓姝婧)车险本是用来保障车辆安全和减少经济损失,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却看到其中有利可图,通过各种手段进行车险诈骗。近年来各地“骗保”案件呈上升趋势,并呈现出团伙性、专业性、连续性的特点。近日,烟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便破获了一起骗保案件。

“2013年10月的一天,某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我们刑警大队报案,称他所在保险公司通过信息比对,怀疑到其公司理赔的一起交通事故中‘有猫腻’,某辆车短短前后几天竟然发生两次事故,并理赔两次,对方要求我们介入调查。”烟台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四大队副队长王昭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烟台市公安局立刻组织开发分局刑警大队成立了专案组,对该条犯罪线索开展侦查,从烟台市相关财产保险公司提供的线索中翻查事故照片,进行事故现场复勘,并通过对保险报案人的个案进行串并。最终,在烟台保监分局、烟台保监会的大力配合下,历时30多天,涉案人员我市某4S汽车店保险理赔人员唐某、某保险公司业务员徐某和某汽修厂经理吴某,终于浮出水面。

据警方提供的消息,唐某利用客户到店维修事故车辆和办理保险理赔的短短几天,将已经得到保险公司理赔一次的车辆私自开出,然后与徐某、吴某等人提供的在另外一家保险公司投保的车辆,即标的车,制造假交通事故现场,使标的车付事故全责,再由这家保险公司全额赔付4S店维修费维修车辆。于是,同一辆车获得两次理赔金,4S店得到的第二笔维修费就与徐某、吴某瓜分,而车主还被蒙在鼓里。经查证,三人共作案40余起,涉案金额近40万元,警方为保险公司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这是一起典型的‘被动’骗保案例。”王昭刚说,“许多到4S店维修车辆的客户会将自己的人员信息、车辆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提供给店主和理赔人员,全权由4S店人员办理,于是他们就钻了这个空子,用客户的信息去伪造事故,再次获得维修费,车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条件,‘被动’骗保。”

烟台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易将自己的个人信息、车辆信息透露给4S店或大修厂,注意信息保密。同时,警方建议有关部门应加强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认识,许多人是从个人投资回报角度看待保险,认为投保得不到赔偿就是“吃亏”,于是就会产生骗保牟利的心理。另外,保险公司应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保险人员职业道德素养,这是防范和查处保险诈骗案件的根本保证;还要加强保险人员的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技能和防骗知识培训,提高保险人员识别诈骗行为的能力,这是防范保险诈骗案发生的第一道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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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初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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