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出台就业创业实施意见 不裁员企业享稳岗补贴
2015年11月17日 10:35
来源:潍坊新闻网
加强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且履行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有条件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可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放宽到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我市将加大降免费力度,发展各类创业服务,调动专业人员创业积极性,鼓励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发挥创业示范引领作用。
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按照贷款基准利率可上浮3个百分点,给予全额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并按照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对担保基金规模当年增长5%以上的,按当年新增担保基金总额的5%给予风险补偿;对当年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贷款总额的1%给予奖励性补助。对从事网络创业的,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记者齐英华)
创业补贴政策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12个月的创业者,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有条件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可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放宽到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补贴。
各地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应优先为有创业能力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提供创业场所,按规定给予场地租赁费用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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