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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位列Ⅱ型大城市 将朝着特大城市迈进


来源:齐鲁网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100多个城市跌出特大城市队列而降级为大城市,济南、青岛成为I型大城市,潍坊成为Ⅱ型大城市。

原标题:潍坊市位列Ⅱ型大城市 将朝着特大城市迈进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100多个城市跌出特大城市队列而降级为大城市,济南、青岛成为I型大城市,潍坊成为Ⅱ型大城市。

划分标准调整

多数城市“降级”

近日,我国大中小城市标准有了新划分。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对比1989年的《城市规划法》的划分标准,将特大、大、中城市的门槛分别由以前的“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50万、20万提高为“城区常住人口”500万、100万、50万;且首设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将大城市按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100万-300万分为“I型”和“Ⅱ型”,将小城市以20万为界分为“I型”和“Ⅱ型”.

按照新标准,山东省济南、青岛为I型大城市;淄博、烟台、潍坊、济宁、临沂为Ⅱ型大城市;枣庄、东营、泰安、威海、日照、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9市为中等城市;另有89个小城市,1086个小城镇。

记者了解到,此次标准新划分前,山东有7个特大城市,很多县城成了中等城市。2010年,全国658个城市中有278个大城市、140个特大城市。但新标准实施后,特大城市是指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符合新标准的特大城市全国只有16个,全国大部分城市被降级,很多城区人口不到500万的,将不被定义为特大城市。

成为仅次于济南青岛的第二梯队城市

按照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新标准,潍坊位列省内第二梯队,成为Ⅱ型大城市。

近日,记者从市建设部门获悉,2013年,我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了51.76%,城镇人口数量首次超过农村人口;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了52.54%,高于全省9.57个百分点,排在济南、青岛之后,排在全省第三位。

根据“六普”结果,潍坊总人口908.6万,为全省第二,全市初步形成了由中心城市、8个县市、62个镇、965个农村社区组成的比较清晰的四级城镇体系。中心城市总人口达到208.2万人,其中建成区人口142.5万、面积171.4平方公里,4个县级市位居全国县域经济实力百强,16个镇被列为省级示范镇,农村社区建设实现了全覆盖。

潍坊生产总值在全省列青岛、烟台和济南之后,排名第四,冲入山东城市的第一梯队,实现省内“保四争三”一直是潍坊发展的目标。此次国家政策调整,相当于正式提升了潍坊在省内城市的地位,为仅次于济南、青岛的第二梯队城市,对今后招商引资乃至金融人才的引进,起到很好的正面促进作用。

城镇化道路

针对性更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镇化工作处负责人陈岩松认为,新标准有利于在城镇化策略上分类指导,特别是落户政策。《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严格控制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对城区人口300万-500万的大城市则要“合理确定落户条件”,对城区人口100万-300万、50万-100万的城市分别要求“合理放开落户限制”“有序放开落户限制”,建制镇和小城市则“全面放开”.

记者了解到,潍坊下一步也将朝着新标准的特大城市迈进,按照《潍坊市城镇化发展规划》,到2015年,市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中心城市总人口达到276万人(含昌乐)。到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中心城市总人口达到300万人、城镇人口236万人,城镇化率达到79%.县级城市城区人口超过260万人,其中寿光、诸城、青州城区人口突破50万人。大潍坊发展框架基本形成,城市特色和区域地位进一步凸显,成为面向东北亚、融入环渤海、对接京津冀的重要港口城市、山东半岛区域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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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特大城市 i型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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