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轮和四轮,谁更需要充电桩?

2019.12.20 第2期 作者:宋传杰

【导语】

『老宋漫语』栏目上周以《无胆一周年》正式开篇。据反馈:有阅读量。窃喜。本期换个你我身边的话题——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问题,免的落个「太自我」的嫌疑。

记不清从哪一年开始,时常看到电动自行车(下称“电车”)充电引发火灾的消息。公安、消防、社区、 “朝阳群众”,时不时通过官方的、半官方的、非官方的渠道,比如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发个声提个醒——千万别在楼内(包括居所或楼道公共区域)充电,以免引发火灾。

谁能告诉我,齐鲁大地行驶着多少电车?三千万辆?四千万辆?还是五千万辆?这么多电车的充电安全,全凭个人加以注意就能解决了?几千万辆电动自行车,绝大多数都是在家里、在楼道里、在车棚里……引个电源,即插即充。线路交叉纵横,周围杂物沉积……想想就心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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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问:你又不骑电动车,又在替谁瞎操心?答曰:为某位徒儿,每年骑行一万公里,四年可绕地球一周。还有,为能源局。

不久前,「问政山东●能源局」节目中提到了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案例。可以看出,能源局对电动汽车充电桩是真的关心。问了一下度娘,的确如此。

国家能源局《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对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工作有明确部署:统一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优化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布局,建设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2018年将积极推进充电桩建设,年内计划建成充电桩60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10万个,私人充电桩50万个。2019年7月25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截至6月底,累计建成充电桩100.2万个,我国已建成全球最大规模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2016年,山东省政府(鲁政办发〔2016〕18号)发布《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山东省能源局2019年5月深入分析居民小区和公共场所“充电桩,难安装”等民生热点问题,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推进落实。

再问一下“能源局”“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度娘给出的回复见下图(满屏都是销售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广告)。

骑电车的徒儿手绘

电动自行车,本是个好东西。按下最高车速、最大载重量限制不严格等问题不表,无论从价格亲民程度、还是从出行方便程度、又或者占用道路资源强度,在短距离出行中,它的好处都秒杀电动汽车。即使若干年后,全国人民都实现了极大的富裕,我依然相信电动自行车仍会有极大的市场。

因此,群众对方便、安全、经济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需求迫切性,要远远大于电动汽车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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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这般,能源局就不应对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等闲视之。从国家能源局层面上来讲,既然能够如此细致地规划部署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计划,也应该把关系几亿辆电动自行车是否安全、方便的充电桩建设也提到同等高度的议事层次,甚至应该给予更高程度的重视。

虽然,电动汽车无论在带动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方面,还是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方面,都有其显赫的位置。但对于大众而言,是否能公平地享受国家新能源政策红利,不应该取决于是拥有一辆价值十几万元甚至是上百万元的电动汽车,还是仅拥有一辆价值数千元的电动自行车。

多数人的合理需求,才是相关部门应为之努力的方向。

宋传杰

宋传杰,资深金融IT工程师,昵称coolbuddy,爱码字的理工男。SEI学士、SPU硕士,CEIBS硕士,SUNY@SB AIMP文凭。九三学社社员(2002~2017年期间任省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曾任山东省政协委员20年(其中后15年为常委)。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中央直接联系的高级专家。『益农融商●公益扶贫』项目首席顾问。爱好“探知、读书、码字、徒步、拍照”,乐享“饮食、茶、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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