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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防治空气污染 前两月污染物浓度降三成


来源:日照日报

4月2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与去年同期相比,1至2月份,市区空气质量有了初步改善。 与此同时,我市加大媒体公开曝光力度,继续每月在市内主要媒体公布各区县空气质量及其改善程度排名,确保全年“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达238天以上。

本报讯(记者史树梅)4月2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与去年同期相比,1至2月份,市区空气质量有了初步改善。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四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分别为0.048毫克/立方米、0.041毫克/立方米、0.134毫克/立方米、0.084毫克/立方米,分别下降了31.4%、 22.6%、20.7%、25.0%。

为全面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去年,我市先后出台了《日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等文件,今年发布实施了《日照市生态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和《日照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年—2015年)》。在精确方案与科学架构的主导下,我市一系列改善空气质量行动陆续展开。

深入实施十项环保治理工程,加强重点企业治理。目前,十项工程正在按计划有序顺利推进。统筹推进石臼港区、岚山港区粉尘防治工作,确保港区周界颗粒物浓度稳定达到1.0毫克/立方米以下。加快市区集中供热设施建设,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到2014年底,完成岚山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到2015年,现有各类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拆除分散燃煤锅炉。

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程。城市建成区禁行黄标车,依法查处上路行驶的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的车辆和未取得环保标志上路行驶的车辆。落实油品质量升级政策,年底前全面供应国Ⅳ车用柴油。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城市建成区裸露土地绿化率达到50%以上,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裸露土石方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均达到100%,确保市、区县主城区及省级以上开发区范围内扬尘治理措施覆盖率达100%,郊区及乡镇范围内扬尘治理措施覆盖率达80%以上。

加快转型升级,着力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我市不断优化能源结构,加大清洁能源应用力度,推动锅炉煤改气、交通油改气。围绕钢铁、电力、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大力推进循环经济示范技术、示范项目、示范企业和示范模式建设。加大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优化工业布局,以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与此同时,我市加大媒体公开曝光力度,继续每月在市内主要媒体公布各区县空气质量及其改善程度排名,确保全年“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达238天以上。制定实施《日照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每季度对区县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行考核,对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的区县,由市级给予资金补偿;对同比下降的区县,由区县级向市级补偿,并采取区域限批等更加严厉的措施。并且,把环境质量改善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加大考核分值。

今年4月底,莒县、五莲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将建成运行。届时,我市所有区县都将拥有空气自动站,监测项目同我市其他7个自动站一样,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 PM10、PM2.5、气象五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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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标签:空气 防治 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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