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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男子捡银行卡以为交好运 冒名取钱获刑一年半


来源:黄河口晚刊

原标题:捡银行卡以为“走好运” 冒名取钱获刑一年半 黄河口晚刊讯(记者 陈同磊 见习记者 陈雪娇) 唐某银行取款时捡到一个钱包,内有现金7000余元及一张银行卡,唐某遂利用钱包内的身份证改银行卡密

原标题:捡银行卡以为“走好运” 冒名取钱获刑一年半

黄河口晚刊讯(记者 陈同磊 见习记者 陈雪娇)  唐某银行取款时捡到一个钱包,内有现金7000余元及一张银行卡,唐某遂利用钱包内的身份证改银行卡密码,分11次从卡内取走人民币18600元。第二天失主发现现金被取走后报案,民警随即将唐某抓获。7月4日,东营区人民法院对唐某冒用他人身份从卡内提取现金的行为依法进行了宣判。

2012年11月6日10时30分许,东营区男子唐某驾车到某银行自动取款机取款时,捡到一男士钱包,包内有一张银行卡及数额不少的现金。唐某以为自己交好运了,随即通过包内的身份证篡改了银行卡密码,并分11次取走卡内现金18600元。第二日,失主张某到派出所报案。警方经过侦查发现,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1月11日,公安机关对唐某实施了抓捕,唐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抓捕当日,唐某亲属主动将涉案款项及包内现金合计25500元凑齐归还失主。

东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拾得他人遗失信用卡后,冒用他人身份从卡内提取现金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其积极退赔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并为可能判处的罚金刑提供了财产保证,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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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管晓萌]

标签:银行 冒名取钱获刑一年 交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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