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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规定煤热价格联动 热价不调整热企须晒账本


来源:鲁网

近日,山东省物价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价格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在今年9月1日《山东省供热条例》正式实施后,基本热价比例将有所调整,各地制定的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按照供热面积核算的基本热价不得超过全部按照供热面积核算热价的30%。

原标题:山东:落实煤热价格联动机制 热价如不调整热企得晒账本  

鲁网8月31日讯  近日,山东省物价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价格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在今年9月1日《山东省供热条例》正式实施后,基本热价比例将有所调整,各地制定的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按照供热面积核算的基本热价不得超过全部按照供热面积核算热价的30%。同时,针对煤炭价格波动较大,省物价局也要求各级物价主管部门落实煤热价格联动机制。

与此同时,居民用户热量收费有了上限。设区的市、县(市)供热计量整体改造完成前,居民用户按照用热量收费数额超过按照供热面积收费数额的,其超过部分的收费上限,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未出台具体标准的,供热企业按照用热量收费数额不得超过按照面积收费数额。

据悉,近几年煤炭价格波动较大,考虑到供热企业健康发展和居民承受能力,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落实煤热价格联动机制。供热价格不作调整的,要积极会同有关单位,选择适当方式,将供热价格形成机制、煤炭价格变动趋势、供热企业经营状况、政府对供热补贴等情况向社会公布。

此外记者了解到,我省今年将取消采暖“报停费”。凡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30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今年我省多数地区将于11月15日开始正式供暖),办理暂停供热手续。用户要求暂停或者恢复供热的,供热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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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不变

记者从山东省物价局了解到,从9月1日起我省天然气价格将有所调整。其中,非居民用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0元。调整后各类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按不超过省界门站价格每立方米2.64元加省内管输价格安排。

对于出租车行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已建立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将通过调整运价或燃料附加标准疏导气价调整影响;地方政府需根据当地用油、用气车辆燃料成本差异、补贴情况以及经营者承受能力,采取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缓解气价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

此外记者了解到,居民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等(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门站价格此次仍不作调整。(山东商报见习记者 王新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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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价格联动 山东商报 供热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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