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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女子未找到便宜旅馆留宿出租司机家中遭强奸


来源:水母网

去年夏天,一外地女乘客在火车站搭乘一辆出租车,找寻旅馆未果后留宿在出租车司机家中,结果被司机胡某强奸。2013年7月30日凌晨,胡某驾驶出租车在烟台火车站附近搭载了一名女乘客。原标题:女子留宿烟台出租司机家中遭强奸 未找到便宜旅馆

原标题:女子留宿烟台出租司机家中遭强奸未找到便宜旅馆

去年夏天,一外地女乘客在火车站搭乘一辆出租车,找寻旅馆未果后留宿在出租车司机家中,结果被司机胡某强奸。近日,芝罘区法院一审判决胡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13年7月30日凌晨,胡某驾驶出租车在烟台火车站附近搭载了一名女乘客。期间因未找到合适旅馆,在胡某的提议下,女乘客跟随胡某至胡某租住的芝罘区家中住宿。当日6时许,女乘客醒来后发现胡某躺在其旁边,并按住她令其脱掉衣服。女乘客因为害怕就同意了,但告诉胡某不能发生性关系。之后,胡某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因当时感觉丢脸,被害人便没有报警。2013年8月,被害人向烟台警方报案称被胡某强奸。

芝罘区检察院指控胡某犯强奸罪于2014年2月向芝罘区法院提起公诉。胡某供述称,二人聊天时,该女子称没钱买火车票,他提出二人玩玩,也就是发生性关系后给她买票。女子提出不能发生性关系。后其搂抱、抚摸该女子时,自认为女子已同意发生性关系,于是与其发生性关系。案件审理过程中,胡某的亲属就经济补偿问题与被害人达成了和解协议。6月上旬,芝罘区法院一审判决胡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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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尤丽娜]

标签:司机 旅馆 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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