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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青岛名列第二


来源:青岛早报

12月22日下午,中央文明办通过中国文明网正式公布了2013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结果。我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成绩在省会、副省级文明城市中名列第2位,较去年的第3位又前进了一个位次,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原标题: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结果揭晓 青岛第二

早报讯 12月22日下午,中央文明办通过中国文明网正式公布了2013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结果。青岛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成绩在省会、副省级文明城市中名列第2位,较去年的第3位又前进了一个位次,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3年为一个周期,第四轮工作周期为2012年至2014年,3年的测评成绩比重分别占总成绩的10%、20%、70%。按照计分规则计算,目前我市2012、2013两年的测评成绩综合得分,已超过其他省会、副省级城市,名列首位,为明年再创新高奠定了良好基础。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明委和市创城联席会议的直接领导下,全市干部群众共同参与、奋发有为,以“文明赢得尊重,同铸美好心灵,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扎实推进第四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实施了公民道德建设“四德”工程,组织开展了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月评文明市民、“感动青岛”、道德模范巡讲、社区大舞台、文明服务窗口和服务明星评选、“学习雷锋精神做有道德的人”等系列活动,加强“道德讲堂”建设,深入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着力优化公共秩序,建立了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队伍,进行常态化劝诫引导,取得了良好成效。我市最美“彩票哥”王伟等10人荣获全国、全省道德模范和提名奖,于青江等5人荣获“中国好人榜”身边好人,48人当选“山东好人”,6人当选“山东好人每周之星”,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了良好的文明风尚。

明年是第四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决战之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坚持软硬件并重,坚持创建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惠及群众,不断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特别将针对创建薄弱环节采取有力举措,着力提高常态化创建水平,力争在全国测评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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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逯延津]

标签:指数 全国文明城市 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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