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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集团并表监管指引征求意见


来源:金融时报

记者张兰报道 为完善对保险集团的并表监管,有效防范保险集团经营风险,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中国保监会起草了《保险集团并表监管指引(征求意见稿)》,并于今天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北京7月28日讯记者张兰报道为完善对保险集团的并表监管,有效防范保险集团经营风险,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中国保监会起草了《保险集团并表监管指引(征求意见稿)》,并于今天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征求意见稿的公布,意味着对保险集团的并表监管实施已经“在路上”。   

根据上述征求意见稿,并表监管是指在单一法人监管的基础上,对保险集团的资本、财务以及风险进行全面和持续的监管,识别、计量、监控和评估保险集团的总体风险状况。   

按照征求意见稿规定,中国保监会将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控制为基础,兼顾风险相关性,确定并表监管范围。保险集团公司控制的保险集团成员公司纳入保险集团并表监管范围。此外,保险集团公司投资成员公司以外的两类机构也应纳入并表监管的范围,一是被投资机构资产规模占保险集团整体资产规模的比例较小,但其风险足以对保险集团的财务状况及风险水平造成重大影响。二是被投资机构所产生的合规风险、声誉风险造成的危害和损失足以对保险集团的声誉造成重大影响。中国保监会有权根据保险集团股权结构变动、风险类别及风险状况,要求保险集团调整并表监管范围,并提出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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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标签:保险集团 监管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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