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中国民办教育20年盘点:受政策影响最为明显


来源:新京报

资料图片  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出台后,北京市出现了第一批16所民办中小幼学校、一大批教育辅导机构、网络学校以及各种满足人们需求的教育形式。资料图片  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出台后,北京市出现了第一批16所民办中小幼学校、一大批教育辅导机构、网络学校以及各种满足人们需求的教育形式。

资料图片  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出台后,北京市出现了第一批16所民办中小幼学校、一大批教育辅导机构、网络学校以及各种满足人们需求的教育形式。正如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长俞敏洪曾以“水泥地缝中钻出的参天大树”形容民办教育的现状,体制和机制问题一直是困扰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瓶颈。

中国民办教育20年盘点:受政策影响最为明显src="http://y1.ifengimg.com/4fd9656bff9dab77/2013/1231/ori_52c213f53d648.jpeg"

1993年北京新东方学校成立。资料图片

中国民办教育20年盘点:受政策影响最为明显src="http://y1.ifengimg.com/4fd9656bff9dab77/2013/1231/ori_52c213f5ae6c9.jpeg"

90年代新东方学员使用过的听课证。资料图片

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出台后,北京市出现了第一批16所民办中小幼学校、一大批教育辅导机构、网络学校以及各种满足人们需求的教育形式。

从1993年-2013年这20年间,民办教育经历了摸索、壮大、井喷式发展到细分市场的过程,非学历教育逐渐形成一个庞大产业链,正如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长俞敏洪所比喻的,“水泥地缝中钻出参天大树”。

与政策相依的20年节奏

从1993年-2013年这20年间,非学历教育逐渐形成一个庞大产业链,涌现出许多规模大、具有品牌知名度的教育培训机构,一些民办中小学、学前教育机构等也逐渐获得社会认可,赢得口碑。与此同时,也有一些民办学校因种种原因被市场淘汰出局。

正如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长俞敏洪曾以“水泥地缝中钻出的参天大树”形容民办教育的现状,体制和机制问题一直是困扰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瓶颈。对建立在公平基础上的促进性政策呼吁、对宽松环境的期待,一直是民办教育从业者关注的话题。

在民办研究者看来,2011年的民办教育发展大会上,教育部表示要着力清理各类歧视性政策,并梳理出了包括民办教师的社会保障、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等在内的困扰民办教育发展的十大问题,起草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等变化都传递出一种积极的信号,民办教育在下一个20年或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 政策补充

民办教育受政策影响最明显

●柴纯青,著有《中国民办教育发展研究2001—2002》、《中国民办教育研究2003》,《教育蓝皮书深入推进教育公平2008》

1993年,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纲要出台的社会背景主要是邓小平南巡讲话、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首次明确表述了国家关于发展民办教育的“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这则十六字方针。从这一层面而言,这表明国家教育行政理念的转变,从原来的注重约束、管理逐渐向鼓励、促进和支持转变。

民办教育受政策变化的影响非常明显。在邓小平南巡讲话后,社会力量办学快速发展,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立法层次也由规章提高到地方法规、行政法规乃至法律层面。如1997年,国务院颁布了行政法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1999年,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该次会议对中国许多教育的发展,重新制定了更为大胆和开放的定位,民办教育的定位也第一次从“对公办教育的补充”改变为“与共办教育并重”,各级教育管理部门甚至开始直接给予部分民办学校以资金支持。200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1993年

颁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首次明确表述了国家关于发展民办教育的“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十六字方针。这是民办教育首次在国家层面得到认可。同年,新东方学校在北京成立。

1994年

出现了第一批从事学历文凭教育的民办高校,如北京海淀走读大学等。

1996年

国家教委发布了《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经费问题的意见》,经国家民政部批准,中国管理科学学会民办教育管理专业委员会在北京成立,简称“民办教育管委会”。

1997年

7月31日,国务院发布《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国家力量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教育机构作为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补充。”

1998年

12月14日,教育部制定《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要求3-5年内,基本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体制。

1999年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朱镕基在讲话中明确提出“鼓励社会力量以各种方式举办高中阶段和高等职业教育,有条件的也可以举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这是中国高层领导人对民办高等教育第一次做出明确的肯定性表态。

2001年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2年

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标志着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进入新阶段。

截至2002年底,中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已经发展到6.12万所,在校生总规模已达1115.97万人。

2003年

《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民办教育法律体系的基本完善。

2005年

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收费行为。

2006年

新东方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成为中国大陆在美国上市的第一家教育机构。

2007年

1月,发布《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对民办教育的办学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

2008年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颁布。

2012年

6月,教育部出台《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府加大了鼓励民办教育发展的力度。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缪晨霞实习生杨书源张也

相关新闻:

标签:教育公平 民办高等教育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