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垦利县检察院 打造民行品牌
2014年06月12日 14:01
来源:平安山东网 作者:尉风华
东营市检察院张爱军检察长曾说过:“东营人少案件少,在办案数量上无法与其他市级院相比,只有走精品路线,把案件办成精品案,才能创出特色”。
平安山东网6月11日讯(通讯员尉风华)东营市检察院张爱军检察长曾说过:“东营人少案件少,在办案数量上无法与其他市级院相比,只有走精品路线,把案件办成精品案,才能创出特色”。近年来,面对检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垦利县检察院认真学习张爱军检察长讲话精神,采取一系列工作措施,办理精品案件,打造民行工作品牌。
第一,加强法律宣传,注重“三个”沟通。
首先,做好与当事人的宣传沟通。依托“五进两服务”走访、黄河口新型农民学校等平台,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以案释法,引导农民用法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发现案件线索。2013年年初,家住黄河口镇的董某来到垦利县检察院反映,他和邻居杨某因为宅基地纠纷参加过法院开庭一次,几个月后他听说该案早已判决且败诉,很是不服。他曾听村里人说:“官司有理打不赢,检察院里找民行”,于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检察院。经过审查,民行干警很快发现了该案程序上存在的问题:该案第一次开庭时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未成,后垦利县法院判决后未依法通知当事人或送达判决书,直到几个月后董某打电话时法官才通知他来拿判决书。承办人认为,该案违反了法定程序,剥夺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为了有效节约司法成本、避免矛盾激化,垦利县检察院向垦利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该案再审后,经过审判人员做工作,董某与邻居杨某握手言和。为表示感谢,董某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公正廉洁”的锦旗送来垦利县检察院。
其次,做好与其他相关科室的衔接沟通。民行案件线索一般由派驻检察室或控申科转来,有时刑检及自侦部门在办案时也会发现相关线索。民行科与其他部门建立了联动与线索移交机制,能够尽快得到案件线索,并开展审查。创新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机制,协调胜坨检察室在派出法庭设立民行检察宣传栏,使群众及时了解民事行政监督工作的相关职能,能够第一时间掌握法庭诉讼活动不规范情形,从而使民行工作真正实现接地气,做到零距离倾听民生、零障碍了解民意、零耽搁处置纠纷,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2013年下半年,胜坨检察室干警在对胜坨法庭诉讼活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四起民事案件超过审理期限未审结,他们迅速将这一线索移交给民行科。民行干警通过详细查阅卷宗、询问办案人员发现,这四起民事案件均属普通民事案件,应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审结,胜坨法庭在没有办理任何延期手续的情况下久拖未决,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普通民事案件六个月审理期限的规定,存在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经检察长批准,垦利县检察院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四份,全部被采纳并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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