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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司法局“四结合”开展大排查活动


来源:凤凰网山东

今年以来,利津县司法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受理各类各类矛盾纠纷725件,成功化解723件,调解成功率达99.72%,有力地维护了城乡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利津县司法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受理各类各类矛盾纠纷725件,成功化解723件,调解成功率达99.72%,有力地维护了城乡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和事佬”、“一家亲”品牌调解室和法官工作站化解相结合,建立有序调处机制。发挥“和事佬”、“一家亲”等品牌调解室的作用,密切联系辖区内法官工作站,明确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权限责任和相互衔接的工作程序,将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汇总,分别引入相应调解程序,使矛盾纠纷在多种渠道下得到有效化解。

坚持事前防范和目标防范相结合,建立超前预警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干群矛盾和邻里纠纷实行预警防范,并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完毕,采取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办法,落实包案领导和具体责任人,预防和避免群体性社会治安事件发生。

坚持经常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建立源头化解机制。采取“过筛子”、“拉网式”方法进行经常性排查,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梳理登记,建立台帐,解决一件,销号一件。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敏感时期选准工作重点,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确保将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坚持分级处置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建立就地处置机制。实行三级调处责任制,即:一般性矛盾纠纷由村居调委会调处,较大矛盾纠纷由乡镇、街道调委会牵头调处,确保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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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德风]

标签:利津司法局 大调解活动 开展大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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