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3日,山东省大数据局发布山东省第一批数据企业入库名单公示,445家企业进入拟入库名单,公示期为2026年8月3日至8月7日。
按照工作流程,本次入库名单经过主动发现、企业申报、市局推荐等多环节筛选产生,覆盖全省16市,企业涵盖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服务、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数据基础设施等数据产业全链条相关主体,既有浪潮、中孚信息、海尔智家、潍柴动力等省内头部数字、制造业企业,也包含一批深耕细分赛道的中小科技企业、科研机构以及法律服务、资产评估等数据要素配套服务机构。
从地域分布看,济南、青岛两地入库企业数量居全省前列,其中济南49家、青岛132家;淄博、烟台、威海紧随其后,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均有企业入选,全省各地数据产业主体均得到挖掘纳入,体现山东数据产业区域发展格局。
公示说明提出,社会各界如对名单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省大数据局书面反映,异议材料需写明具体理由与事实证据,个人反馈要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馈需加盖公章。针对有申报意愿的市场经营主体,可通过指定邮箱提交《山东省数据企业入库申请表》参与后续批次申报。公开联系渠道显示,联系电话:0531-51785114;邮箱:deco@shandong.cn。
据了解,《山东省数据企业入库培育暂行办法》由省大数据局联合多部门印发,是全国较早省级层面系统性的数据企业培育制度,采用“主动发现+企业申报”模式,实行分批次入库、目录动态更新,后续将统筹项目、场景、人才、金融等资源,对入库企业开展精准培育扶持,进一步壮大全省数据产业主体队伍,助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与数字强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