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下称“中国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及其辖属泰安市分公司、泰安市分公司重要客户一部营销服务部因存在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及虚假理赔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合计罚款115万元,7名相关责任人同时受到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金罚决字〔2025〕131号)显示,中国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被处以25万元罚款;其辖属泰安市分公司被罚款60万元,并被责令停止接受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和首批次新材料保险新业务12个月;辖属泰安市分公司重要客户一部营销服务部被罚款30万元。
此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对7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其中,时任中国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理赔部总经理李亚力、展海勇,以及时任副总经理唐军、杨林海、李志恒因对虚假理赔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至5万元不等。
而时任泰安市分公司副总经理郑恒峰、重要客户一部营销服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王众音,因对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及虚假理赔两项行为均负有责任,分别被处以7万元和11万元罚款,并均被给予警告。
公开信息显示,中国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旗下核心成员,是山东省(不含青岛)规模最大的财产保险机构。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已在全省16个地市设立260余家县区级经营机构,服务网络覆盖510余个三农营销服务部、近千个三农保险服务站及2.3万个服务点,拥有正式员工近万人、协保人员2万余人。
(凤凰网山东综合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