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汶上农村商业银行因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行政处罚

山东汶上农村商业银行因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行政处罚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山东汶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行政处罚。

据济宁银罚决字〔2025〕05号文显示,山东汶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法事实。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分行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15000元。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为 2025年4月29日。

据济宁银罚决字〔2025〕06号文显示,王瑞(时任山东汶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对山东汶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分行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6000元。

据济宁银罚决字〔2025〕07号文显示,路笃民(时任山东汶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对山东汶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分行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5000元。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