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全国法院“双模”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全国40个单位、65名个人分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其中,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
近年来,兖州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深入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持续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效,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2021年获评“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2022年,获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2024年,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
荣誉是肯定,是认可,更是一种无可替代的激励与鞭策。兖州法院全体干警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锚定“走在前、挑大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兖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