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中公安举行防范经济犯罪义务宣传员聘任仪式

济宁市中公安举行防范经济犯罪义务宣传员聘任仪式

8月27日上午,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在省级重大项目济宁港航龙拱港有限公司举行防范经济犯罪义务宣传员聘任仪式。在热烈的掌声中,经侦大队、唐口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向2名公司员工发放了聘书,整个活动气氛友好和谐。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及员工代表参加活动。

仪式上,经侦大队负责人结合公安部经侦局便民利企“十项指引”,对义务宣传员的职责进行了明确,恳请他们协助公安机关强化本企业内部防范宣传,快速传递公安机关预警防范信息,搞好内部宣传培训,提升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共同维护企业高质量发展。随后,经侦大队一线侦查民警发放了相关宣传资料,并从“什么是经济犯罪,哪些行为属于经济犯罪,如何防范经济犯罪”三个方面入手,围绕非法集资、网络传销、职务侵占等类案,发布了风险预警,传授了预防应对策略,对义务宣传员及员工代表进行了防范经济犯罪培训。唐口派出所负责人结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及“铸基”工程,围绕反电诈、防盗、防火、禁毒等常识进行了宣讲。共发放宣传资料12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10余条。

此次活动旨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延伸经侦工作触角,创新经侦防范宣传形式,有效依靠企业力量,激发内生动力,切实提升企业及员工自我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摄影/文稿:孟翔鲲 汤庆超 张晓娟】

责编:张若颖 终审:徐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