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公安发布关于刘菲等人涉嫌集资诈骗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的公告

兖州公安发布关于刘菲等人涉嫌集资诈骗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的公告

2024年1月5日,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对刘菲等人涉嫌集资诈骗案立案侦查,目前犯罪嫌疑人刘菲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及时、准确、全面查清案件事实,依法维护集资参与人权益,请未报案登记的集资人于2024年9月13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投资记录(包含银行转账、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借条、欠条等证据到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进行登记,避免因未登记而影响本人合法权益,之前已向公安机关登记的请勿重复登记。

公安机关将全面搜集犯罪证据,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尽最大能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依法保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案件进展情况将依法定程序适时公布。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

2024年8月12日

来源:兖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