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4家省属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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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4家省属事业单位招聘

山东农业大学

一、山东农业大学简介

山东农业大学坐落在雄伟壮丽的泰山脚下,是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生命科学为特色,融农、理、工、管、经、文、法、艺术学等于一体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农业农村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是山东省首批五所应用基础型特色名校之一,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位居省属高校前列,深造率平均在39%以上,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学校现有在校生34963人,其中本科生29089人,博士、硕士研究生5874人。现有教职工2502人,教师中有教授、副教授1065人,两院院士3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40余人,泰山学者攀登专家、山东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省部级人才110余人。

学校拥有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5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农业农村部重点学科,21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学科入选省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1个省“高峰学科”,4个省“优势特色学科”,1个省培育学科;1个省一流学科“高峰计划”建设学科,4个省一流及培育学科,农林学科稳居QS世界大学学科排行榜200强,6个学科位列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植物与动物科学学科、农业科学学科2个学科位列ESI全球排名前1‰。有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70余个教育部、科技部、农业农村部、山东省等省部级重点教学科研平台。

改革开放以来,学校获得包括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在内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奖39项,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400多项。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9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03项。建校以来,培养了多位以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为杰出代表的各类优秀人才40万余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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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以后出生);

5.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农业大学人事处、人才办网站(http://rsc.sda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2024年5月20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农业大学人才招聘平台(http://zp.sdau.edu.cn/),选择相应报名岗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及时关注招聘平台发送的消息。上述招聘岗位的各类通知均通过山东农业大学人才招聘平台(http://zp.sdau.edu.cn/)或学校人事处、人才办网站(https://rsc.sdau.edu.cn/)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材料(以下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在报到面试时提供):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盖章扫描件,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扫描件,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书面承诺,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应聘本科和研究生辅导员岗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2)、《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附件3)。具体学生干部要求条件见岗位汇总表;

(6)招聘岗位中有其它条件要求的,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运动员等级、教师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农业大学人事处、人才办网站予以公布。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通过山东农业大学人才招聘平台(http://zp.sdau.edu.cn/)或学校人事处、人才办网站(https://rsc.sdau.edu.cn/)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

其中教师2、教师3和教师4岗位为高技能紧缺专业人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考试,其他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辅导员、教辅和管理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公共基础知识,教师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我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教师2、教师3和教师4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核对身份、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农业大学人事处、人才办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岗位咨询电话: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学校联系人:王老师 、肖老师、侯老师

学校联系电话:0538-8249858

监督举报电话:0538-8241056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

邮编:271018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技师学院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技师学院是全国第一所经政府正式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技师学院,是培养技师(预备技师)、高级技工等高技能人才的摇篮,直属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学院创建于1980年,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全国首批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全国首批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基地、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集训基地、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冠军单位、首批山东省技工教育优质学校、省级文明单位。

学院坐落在美丽的泉城济南,现有章丘主校区和燕山校区,总占地1200亩。设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文化创意、数字技能、现代服务、公共教育等6个二级学院,开设30多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3万人,年培训鉴定人数过万,是名副其实的“双过万”学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5人(中级岗6人,初级岗9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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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符合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情形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hrss.shandong.gov.cn/channels/ch00236/)和山东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sdjsxy.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5月21日16:00

报名期间,考生登陆学院官网报名。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上传完整的报名材料后提交报名岗位。如个人信息或上报材料或研究方向不符合专业要求,将不予审核通过。学院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4年5月20日16:00后,学院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学院官网予以公布。其中,教师1岗位简化程序免笔试,无开考比例和面试比例要求,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直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按实有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5月21日16:00

学院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于2024年5月23日9:00—5月25日9:30登录学院官网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3)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开考比例1:3(教师1岗位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学院官网发布,不再单独通知。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单。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并于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

(2)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交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等材料,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参加面试,并应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院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或聘用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证明材料(应于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

(5)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入党时间要求为2024年5月13日以前,开具的党员证明六个月以内有效)。

(6)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和成绩单。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考岗位要求一致的研究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7)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日期截止到2024年5月。

(8)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以上所需材料中,身份证、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核实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学院留存;其他证明等佐证材料均需原件,学院不再退回。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教师1岗位采取只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23日9:00—5月25日9:30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主要考查岗位所需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天内在学院官网公布。

2.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学院官网公布,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财会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其他岗位面试包含试讲、答辩两个环节(试讲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试讲采取指定内容的方式进行,面试前三天告知应聘人员试讲要求、试讲参考教材等面试相关事宜。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教师1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体检

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根据学院实际,我院此次公开招聘先体检后考察,并等额组织。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清查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小组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和学院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1291080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监督电话:0531-81292269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青岛科技大学

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医、法、艺、教等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国家“111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强特色”高水平大学,被教育部评估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创业双50强高校”,被社会赞誉为“中国橡胶工业的黄埔”。

学校现有教职工2800余人,其中国家级人才4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0人;省部级人才66人。学校学科特色鲜明,拥有5个博士一级学科,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3个硕士一级学科,1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形成了以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等为代表的多个优势特色学科群,其中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计算机科学5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其中化学学科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1个学科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4个学科入选山东省重点建设的“一流学科”行列,2个学科入选山东省优势特色高水平学科。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8人(其中辅导员岗位1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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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辅导员1-4岗位的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教辅5-10、校医1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青岛科技大学官方网站(https://www.qus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 —5月20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5月21日17:00

报名人员登录青岛科技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zp.qust.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同时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扫描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学校联系(电话附后)。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5月20日17:00

学校有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青岛科技大学官方网站(https://www.qust.edu.cn/)人才招聘栏目予以公布。因取消招聘计划不能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不再安排报名我校的其他招聘岗位。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签订《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并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2)《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离职人员须提交原用人单位提供的离职证明。

(4)招聘岗位对中共党员有要求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附件3-1)。中共党员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党委或党支部)开具并加盖公章。

(5)应聘辅导员岗位还须提供: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附件3-2)。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担任过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及以上职务,任职时间一年以上(除假期以外累计10个月)。院级、班级、党(团)支部任职由所在院系开具并加盖公章,校级及以上任职由学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

(6)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须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附件3-3)。

(7)招聘岗位对工作时间有要求的,须提交工作时间证明。(附件3-4)

(8)招聘岗位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须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9)应聘岗位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需在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校审查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考生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报名情况和审核状态,并通过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安排笔试考场。

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将在青岛科技大学官方网站(https://www.qust.edu.cn/)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辅导员1-4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国家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时事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讲话精神,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相关的政策、理论,及其他相关知识等。

其他岗位按招聘专业分别命题,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采取岗位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公布人选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用答辩、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组织函询、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处理到位的,不予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青岛科技大学官方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1)辅导员1-4岗位岗位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0532-88957978,88959072

(2)其他岗位及学校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2-88959097

(3)报名系统技术咨询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0532-88956898

监督举报电话:0532-88958693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组织招聘。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青岛农业大学

一、单位简介

青岛农业大学始建于1951年,建有城阳、平度、莱阳、蓝谷校区和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中心(胶州)。现有农、工、理、经、管、文、艺、法等8个学科门类,设有25个教学院部,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82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3万余人。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山东省“高水平大学”“高水平学科”建设单位,被评为“山东特色名校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目前,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67人次;山东省“一事一议”顶尖人才、泰山学者系列人才等省部级人才200余人次。

学校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化学、工程学、环境与生态学5个学科居ESI全球排名前1%,22位学者入选2023年“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水产学科和农业工程学科为山东省高水平学科,水产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含草学)为山东省一流学科。学校建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研发与培训基地)10个,省部级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实验室等)41个,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3个,厅级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科技合作基地等)50个。

现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4个、国家级各类特色专业6个、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2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1个、省级各类特色专业28个。国家级、省级本科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60门。学校建有13个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获批24个国家级科技小院,获批全国科技小院培训基地。

学校与英国皇家农业大学等高校联合设立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荣获山东省首批中外合作办学示范机构立项建设单位。与国外多所大学合作开展“2+2”“3+1”“4+1”等模式的学生联合培养项目,与澳大利亚莫道克大学建立了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奋力推进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建设再上新台阶,现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我校,共创未来。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青岛农业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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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师德高尚、学风严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要求:

(1)应聘初级教师1、辅导员1、辅导员2岗位的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以后出生)。

(2)应聘辅导员3、辅导员4、辅导员5岗位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

6.2024年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7.符合《青岛农业大学新引进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察工作办法》。

8.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shandong.gov.cn/)和青岛农业大学官方网站(https://www.qa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20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青岛农业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rszp.qau.edu.cn)进行报名,选择相应报名岗位,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变更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材料包括(以下所有材料的扫描件请按要求上传到系统,原件及复印件须在面试时提供):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并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须本人书面承诺,经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青岛农业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评价表》(附件2),在职人员提供确有困难的,须本人书面承诺,经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6)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附件3),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开具;就读期间连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的证明(附件4)。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7)应聘初级教师1岗位人员,须提供岗位所要求证书等材料。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本次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本次招聘的各类通知均通过报名系统或青岛农业大学人事处官方网站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5月21日16:0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齐全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网上笔试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5月2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青岛农业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cwtyzf.qau.edu.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不再退费。

缴费流程:进入支付平台,输入用户名(个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QAU@身份证号码后六位),登陆后完成缴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及时联系报考岗位老师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三)考试

初级教师1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向博士招聘的辅导员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该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招满为止。其他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所必需的理论、专业知识以及思想理论素养。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初级教师1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答辩和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试讲、答辩成绩占40%,技能展示成绩占60%);辅导员岗位面试参照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理论素养和师德师风要求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心理测试

入围面试人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采取线上测评方式,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五)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专家评审、政治审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水平、发展潜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青岛农业大学人事处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引进人才按国家、省市及学校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落实待遇。

六、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刘老师 李老师

咨询电话:0532-58957874

监督电话:0532-58957149

相关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