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通报3起典型案例!

聊城通报3起典型案例!

为增强企业环保守法意识,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市生态环境局对查办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

案例一、冠县维雅邦妮全屋定制有限公司:2024年3月8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所建设的板式家具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报相关部门审查,但未经审批部门依法审批,擅自开工建设。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已责令整改,并处罚款4.0348万元。

案例二、聊城德晟木业有限公司:2024年3月19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存在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的问题:(一)对干燥工序排气筒(DA001)排污口进行通标气校准,三次通标气示值误差为43.96%;(二)对该公司干燥工序排气筒(DA00)烟气流速连续进行了三次手工监测,检测结果显示烟气流速为5m/s—5.1m/s,同时段CEMS数据显示烟气流速为6.02m/s—6.29m/s,两者相对误差为20.5%—23.84%。以上误差均超出《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相关规定要求。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阿县分局已依法立案,并责令整改。

案例三、茌平区利民面粉有限公司:2024年3月28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粮仓车间密闭不严,存在无组织排放问题。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已依法立案,并责令整改。

下一步,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各排污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保障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提高环境法治认识和守法意识。

来源:新聊城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