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新流水贷秒放款,只要银行流水够即可贷款,不花一分钱公司帮你做包装”!
这样的贷款广告一定要小心,天上不会掉“馅饼”,一不小心就掉入“陷阱”,最后不仅贷款办不成,可能还会触犯“帮信罪”和“掩隐罪”。
近期,聊城公安办理多起此类因“贷款刷流水”而涉及转移被骗资金的案件。
案件回顾
2024年1月,本地居民魏先生接到一自称是某某惠普银行客服的贷款推销电话,因急需用钱魏先生决定进行贷款。对方告知魏先生他的银行卡流水过低,需要做包装来提高流水,才能放款。
魏先生听信对方说法,同意用自己的银行卡给对方做包装,即利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对方转账。魏先生一共转账40多次,银行卡出入流水30余万元。魏先生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魏某与不法分子的聊天记录)
魏某了解到是对方将钱转入自己的银行卡内,再由自己将钱转出到对方提供的账号,认为自己不会有损失,便给对方提供了个人信息和银行卡号。在“客服”进一步指引下,魏某将自己银行卡中进账的钱款分批转给对方指定的银行卡,经过数次操作后,魏某的银行卡被冻结,后被公安机关因涉嫌为电信诈骗款“洗钱”传唤至公安机关配合调查。此时,魏某才发现自己被利用。
聊城公安提醒您:
刷“流水”办理贷款、“黑户”办理贷款均不可信!银行卡、手机卡流入诈骗分子手中,将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等犯罪的工具,不仅无法获得贷款,还会涉嫌犯罪,得不偿失。办贷款要通过正规途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本人银行卡、手机卡、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苹果ID账号等提供给他人使用。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东昌府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