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开发区实施惠企举措 实现“证照同发”

聊城开发区实施惠企举措 实现“证照同发”

3月27日,在聊城开发区举行的“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副部长吴明辉就“高效办成一件事”在道路运输企业方面出台的特色性惠企政策回答记者提问。

吴明辉介绍,今年以来,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围绕开发区道路运输企业的事项申办环节多、临期车辆管控难等情况,坚持问题导向,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实施了多种惠企举措,具体有以下四个方面。

货运经营证照同发。货物道路运输单位申领营业执照时,同步告知道路运输许可申办相关事宜,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签署一张申请单,信息内部核验,实现“证照同发”。

营运车辆即刻办证。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申请新增车辆时,审批部门通过信息内部核验,即刻办理运输企业新增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变更信息免申即办。开发区辖区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在完成市场主体及营业执照载明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变更登记后,无需再次申请,审批服务部门通过信息内部核验,同步变更道路运输许可相关内容。

证照到期自动延续。开发区根据市交通局对辖区道路运输企业有效监管形成的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等级类别和货运车辆的上线审验信息,结合系统内部函询交互意见,对规范运营的企业涉及的临期《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其名下管理的临期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由审批服务部门直接进行延续操作。

吴明辉表示,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致力于“高效办成运输企业一件事”,通过不断提升内在服务,努力提高惠企服务质效,辖区400余家物流企业因此受益。

(凤观聊城 岳筠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