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赵某某故意泄露他人信息被依法行政拘留

济宁赵某某故意泄露他人信息被依法行政拘留

互联网时代,人人享有在自媒体平台表达自我的“话语权”,但也极易突破法律尺度,图一时之快、泄一己之私,对他人造成名誉损害、人身攻击和精神创伤,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因此,网民要理性发声,尊重他人权益,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空间。

近日,嘉祥县公安局孟姑集派出所接辖区居民王女士报警求助,称自己的手机号被一些莫明奇妙的疯狂来电轰炸,遭到多名男士骚扰。

案件回顾

接警后,孟姑集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工作,通过和这些拨打骚扰电话的人沟通,民警终于得知他们拨打骚扰电话给王女士的缘由。原来,这些人是通过一个微信群,看到一个名为“丽丽”的女士发布了王女士的电话,表示有约会交友需求,他们这才向王女士致电。

得知这一情况,孟姑集派出所立即会同网安大队展开进一步侦查工作,快速查明“丽丽”的身份为赵某某(男,43岁)并将其抓获。

原来,1月底,赵某某因交通事故和报警人王女士产生赔偿问题,发生纠纷。赵某某对交通事故私了的结果不满,为泄愤,就冒充女子“丽丽”在微信群内发布约会交友需求信息及王女士的电话。导致很多人给王女士打电话要求约会,严重干扰了王女士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对其精神造成影响。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赵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来源:嘉祥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