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石化集团获得中央大气污染防治支持资金

东明石化集团获得中央大气污染防治支持资金

近日,石化集团下属东明中油燃料石化有限公司动力车间污水处理场vocs提标改造项目顺利通过菏泽市生态环境局东明县分局、东明县财务局核查验收,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支持资金446万元。

东明石化集团获得中央大气污染防治支持资金

东明中油燃料石化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积极组织,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办理项目手续,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大气污染防治中央储备库资金,经过与上级政府部门多次沟通,成功入库,并获446万元资金补助。

动力一污水处理场废气提标改造项目是根据《山东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规范》要求对集水井、调节池、隔油池、污油罐等废气引进行收集,对原有治理设施生物滤床进行升级改造,对废气收集后经碱洗预处理后进入RTO焚烧处理。目前该项目建成运行,可减少vocs排放39吨/年,有效提升公司大气污染治理水平。

东明石化集团获得中央大气污染防治支持资金

今后,东明石化集团将继续做好环境治理、污染防治工作,为打赢“蓝天、碧水、净土、清废”生态保卫战,将东明石化产业园区打造成“绿色园区”贡献企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