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验收工作

济宁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验收工作

为进一步巩固全市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成果,以坚实的工作基础迎接省级检查验收,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检察院,抽调有关同志组成验收工作组,于4月18日-22日赴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等11县(市、区)开展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验收工作。

济宁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验收工作

为保证检查验收质量,验收组参照“四不两直”检查方法,采取先实地查看,再听汇报看材料的工作方式,对有关县(市、区)的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突击检查、座谈问答、现场验收。

济宁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验收工作

验收组认真研究省验收标准,科学分类,明晰主次,确定检查验收方法,合理安排路线,以主次有序,以点窥面的工作原则,对全市470处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检查验收。主要项目一定实地查看,次要方面必须“桌上”体现,验收组以抽检的方式对各县(市、区)就地保护、委托家属保护的散葬烈士墓和碑、亭、塔、像、馆、堂等烈士纪念设施三类项目实地查看并进行市级验收,对其他未赴实地查看的烈士纪念设施,采取审核整修工程图片、整修工程合同、资金流向、日常维护情况等书面材料进行验收,对已迁入烈士陵园的烈士墓穴100%验收。

济宁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验收工作

烈士纪念设施是英烈文化的重要载体,是烈士褒扬纪念工作的重要业务体现。联合检查验收对我市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作全面摸排,通过本次验收工作,初步反映了全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为下步市县两级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较为宏观的管理基础。

济宁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验收工作

来源: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