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322个小区不再“办证难”

烟台322个小区不再“办证难”

原标题:烟台322个小区不再“办证难”

芝罘区桦林颐和园业主领到不动产证。

烟台金益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代替业主办理不动产证(莱山区)。

一本“房产证”,牵动万家心。开发项目违规建设、超建超占、未竣工验收、欠缴税费、企业拒不配合、拒不申请、违规交房……一系列问题让不动产证“办证难”。

记者从烟台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专班获悉,2020年烟台市全力改革破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办证难”问题。截至目前,全市累计解决322个小区“办证难”问题,惠及约24万户,全市各不动产登记机构正在陆续为这些业主个人办理证书。

现状

全市排查化解

322个小区办证难问题

“终于拿到证了!”在芝罘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前来办理业务的李女士高兴地说。

李女士家住新世界花园小区132号楼,自2005年交付以来,因存在违章建筑、经济纠纷等诸多原因,导致住建工程综合验收、规划综合验收等手续无法办理,居民多年来迟迟不能办理不动产证。

李女士高兴地说:“等了15年,今天小区终于拿到‘大红本’,这一天期待了很多年,感谢党委政府给我们切实解决了这一大难题,了结了我们的一桩‘心病’。”

“这类问题属于城建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因历史脉络和利益纠葛复杂,所以解决起来费时费力,攻坚难度大,但这又和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是群众最期盼解决的问题。面对诉求,我们没有理由退缩。无论怎样的困难,‘硬骨头’都必须啃下来。”芝罘区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截至目前,芝罘区已完成阳光上城、上尧花园、富顺苑3期4期、海峰小区、大成门(二期)等65个小区的不动产初始登记问题,剩余12个小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已明确化解路径,正在稳步加快推进。

“我们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专班,硬核破解难题,聚力疏通堵点,经过多方努力,化解了大量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采访中,莱山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宋丽红介绍说,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必须提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等材料,也就是说必须解决掉所有的历史遗留问题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截至目前,芝罘区和莱山区共有131个小区的不动产完成首次登记。

记者了解到,自省、市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化解政策出台后,莱山区已化解66个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办证难”问题小区。目前,莱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受理后,首次登记(大证)1个工作日内办结,转移登记(个人小证)3个工作日内就能办结出证”。

小小“房产证”,服务大民生。烟台市委、市政府积极顺应群众期盼,将“办证难”问题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持续推进。

面对历史遗留下来的“旧账”,烟台市政府和各区市政府(管委)均成立工作专班,形成了“排查梳理、精准交办、领导包案、限时办结、督办通报、销号管理”的全链条闭环式问题解决机制。

“请卡对好核实后的配档表,今天下午抓紧报送。”在烟台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专班,工作人员正在逐一调度具体表格。

“2019年以来,经过市、区(市)两级的共同努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市已排查化解了322个小区办证难问题,其中市六区排查化解了202个,其他七个区市排查化解了120个。”工作人员对照表格介绍道,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和督导督办,实行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并形成《工作简报》报市委、市政府,通报各区市政府(管委)及成员单位,有力促进了问题解决。

据介绍,全市除市六区外,其他七区市目前还剩近一百个小区没有化解。这些小区在2021年,都将按照成熟一个办理一个,不留死角,加快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上居民住房产权办理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打好房产证办理攻坚战,早日让居民领上“大红本”。

原因

多重历史因素

导致小区“办证难”

到底是什么因素导致居民房屋不动产证“难产”?

记者了解到,不动产证办不出来的原因主要分为七种类型:开发建设单位擅自改变规划用途、超面积开发违法建设,导致规划无法验收;开发建设单位虽然申请变更规划,调增容积率,未补缴土地出让金,导致无法办证;前期用地、规划手续完善,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开发建设单位明知项目存在违规、缺少手续,不主动申请综合验收,无法申请首次登记;少数单位或企业利用自身的划拨土地、工业用地或用途不明确的土地开发建设的单位集资房、宿舍、公寓等擅自对外销售;开发建设单位倒闭或拒不配合,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存在经济纠纷,甚至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无法申请登记;开发主体变更,导致手续难以办理。土地、房屋有抵押或查封,开发建设单位无法申请办理首次登记,进而无法为买房人办理个人转移登记等问题。

这些因素的叠加,不仅影响不动产登记业务开展,也造成当前“办证难”问题极难处置的局面。烟台市勇于改革创新,率先出台政策,解决历史性“办证难”难题。

“我们依据目前的法律法规,借鉴外地有关经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请市区房地产领导小组于2019年2月和2020年4月分别出台了《关于解决芝罘区和莱山区影响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解决芝罘区和莱山区影响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补充意见》,并下发其他区市参照执行,要求各区市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力化解城镇居民住房“办证难”问题。”烟台市专班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补充意见》对面临的无法突破的瓶颈进行了改革创新,彻底扫清了影响办证的政策障碍,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进展

不动产攻坚

从九方面进行突破

追本溯源,找到问题症结所在,才能彻底解决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针对现存实际情况,烟台市进一步创新思路、强化措施,重点从九方面进行突破,全面开启“破冰之旅”。

对开发建设单位超建、违建导致无法办证的,必须依法进行处罚,对处罚后符合规划的补办相关手续,拒不配合处置和完善相关手续的,纳入“黑名单”和实施联合惩戒;对开发建设单位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导致无法办证的,启动最严格的追缴、追讨程序,对拒不配合处置和缴纳相关税费的,纳入“黑名单”和实施联合惩戒,启动司法途径追讨。

对开发建设单位拒不配合验收和申请登记,导致无法办证的,可由当地政府指定单位或辖区街道办事处代办相关手续或登记业务;对购房人已履行相关义务,开发建设单位无法完善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办证的,在各部门依法履职后,确实无法完善手续或拒不配合的,采用“边办证、边追缴、边补办”的三边政策并行办理。

对开发建设单位主体注销、倒闭或联系不到,无法进行整改或验收,导致无法办证的,可由当地政府筹措资金,垫资进行整改,并由辖区办事处代办登记;对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规划验收手续,导致无法办证的,由当地政府或开发建设单位出具承诺函后,按现状先行出具规划验收意见,在整改的同时,同步推进其他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对消防整改不到位或无开发主体整改,导致无法办证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或当地政府负责落实资金组织整改。若整改期限较长,在无重大安全隐患和最基本的工程设施、消防配套设施得以完善的前提下,由属地住建部门出具容缺函后,启动办证程序;对老旧小区缺失土地手续,导致无法办证的,2005年12月31日前建成,开发建设单位主体不存在且无权属争议的,经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认定,在符合规划、质量、消防等安全使用条件的情况下,可按国有划拨用地办理不动产登记。

对项目单体验收合格后未竣工备案,导致无法办证的,在项目土地规划手续齐全及消防、质量等单体验收合格的情况下,由于配套设施验收、劳保费及其他费用未缴纳、建设单位与参建单位存在经济纠纷等原因,导致未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由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予以追缴和完善,住建部门依据追缴和督促整改等证明文件,经审核同意后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容缺登记文件,启动登记程序。

另外,《补充意见》还对项目消防验收、拆迁安置房、房改房以及出让金缴纳标准等问题都予以改革和创新。

“针对城镇居民住房‘办证难’问题,我们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各区市政府(管委)充分发挥主体责任,能立行解决的,立即解决到位,不能即时解决的问题,找准问题症结,逐个突破,明确时限,压茬推进。”该负责人表示,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及时聘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问题研究,重点加强典型案例分析,探索历史遗留问题依法办理路径。

计划

未化解小区

6月底前要全部清零

2020年11月,针对个人办证慢、部分业主不清楚办证进展等问题,在各区市加快推进化解“办证难”问题的同时,对已经启动首次登记的,及时开展“回头看”,准确掌握个人办证进展,防止表面销号、办证停滞。据介绍,市政府要求,各区市专班要确保达到办证要求的第一时间启动登记,对新增的“办证难”问题小区,全面摸清情况,符合历史遗留政策的纳入各区市化解范围;对其他已经明确化解方案的,加快手续补办,确保按期完成任务。2020年12月底,市政府召开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视频会,要求各区市增派人员,加班加点,加快个人办证进度。

“对其他七区市剩余符合政策的未化解小区,市政府要求相关区市政府力争今年6月底前要全部化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表示,在积极有序化解现有办证难小区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完善制度程序,防范风险、堵塞漏洞。

“我们的总体思路是,严格土地规划用途管制,保证净地出让,依法办理土地规划手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密防范、从严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和房地产销售行为;坚持铁腕执法,及时制止、坚决查处违建、乱建、违法销售等行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说,同时,烟台还将大力推广“交地即办证”“交房即办证”等模式,从根本上解决“办证难”问题。

记者了解到,从国家、省、市目前政策来看,涉及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和严重违反城镇规划、企业在非住宅用地上违法建设销售的房屋,暂不能办证。

来源:水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