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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一男子伪造身份证办理信用卡


来源:滨州传媒网-鲁北晚报

聪明才智应当用在正确的地方,一旦走上歪路就无法回头。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卜某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原标题:滨州一男子伪造身份证办理信用卡 网上卖卡被查获

滨州传媒网-鲁北晚报讯 聪明才智应当用在正确的地方,一旦走上歪路就无法回头。

2012年以来,滨州市的卜某以牟利为目的,在互联网上发布买卖信用卡等信息。2014年6月11日,公安人员在其家中查获他人信用卡6张,开户行分别有中国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同年6月17日,又在卜某的电子邮件中发现了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发来的信用卡账单,再次查获两张信用卡。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信用卡的开户人全都不是卜某,经查,这些开户人有的根本不存在,有的根本不认识卜某,民警确定,卜某存在伪造身份证和身份信息的行为。

原来,2013年底,卜某通过办假证人员为其伪造了姓名为自己和妻子的居民身份证各一张,伪造的身份证的人像照片、住址、有效期限、身份号码等内容信息与卜某及其妻子的居民身份内容信息不一致。上述事实,卜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并无异议,并有扣押物品清单及照片、检查笔录及照片、互联网视频截图照片、快递凭证、银行卡开户证明、物证(扣押的信用卡等物品)及证人证言等经庭审质证认证的证据所证实,足以认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卜某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罪名及事实均成立,法院予以确认。被告人卜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卜某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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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娟]

标签:卜某 传媒网 信用卡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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