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空中巡查 山东多种形式劝导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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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空中巡查 山东多种形式劝导文明出行

9月1日起,山东全省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山东各地交警采取多种形式劝导市民文明出行。

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

自9月1日起,未悬挂号牌或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为加强路面管理,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出行安全水平,按照省厅交管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济南交警自9月1日起开展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济南交警支队天桥大队在经一纬二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专项整治行动。上午9时57分,一电动车主未挂牌被交警拦下,据了解,该车主前期申领了电动车号牌,但是未悬挂。不一会,又一车主未悬挂号牌被拦下,“上个月就申领了号牌,但是一直没挂上。”车主说。现场,交警给车主挂上了车牌。随后,当天第一辆未申领、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车被查处。两分钟后,一辆正在送孩子上学的家长被拦下,因为该车主把号牌挂在了车筐前面,交警现场对此行为进行教育,劝诫车主尽快把号牌调整。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经一纬二路口设置有电动车挂牌点,查处的未挂牌电动车可以现场挂牌。据天桥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曹兴国介绍,申领了号牌却不悬挂的,也将面临罚款20元的处罚。

据了解,交警部门将按照“教育警告为主、执法处罚为辅”的原则,加强警种协调联动,安排集中整治点,落实现场挂牌。对未挂牌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督促尽快办理登记挂牌;对已登记未按规定安装号牌的,认真核查后督促尽快安装;对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严格执法的同时督促驾驶人员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并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同时做好相关法规、政策的解释工作。

对因证件不全等无法现场挂牌的以及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推行违法采集+3选一+签订承诺书的“1+3+1”的教育惩戒模式。“1”是指民警使用警务通对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违法行为进行信息采集;“3”是指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在观看电动自行车车事故视频(图册)、参加志愿者体验活动、抄写违法法律条文3个选项中,自由选择1项接受违法教育惩戒;“1”是指接收教育后当事人要签订守法承诺书,承诺对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违法尽快消除。

在整治现场,济南交警一并开展了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主要通过事故案例展板讲解、发放宣传彩页和温馨提示粘贴,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骑乘电动车上路要佩戴安全头盔,一人一盔出行,一戴一路平安。

无人机助力文明交通

为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交通文明程度,创造文明和谐、畅通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近日,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赵洪科组织菏泽交警无人机青年航空队开展统一行动,在城区重点路口、路段进行空中交通巡逻,积极配合地面交警违法整治,及时开展语音劝导、抓拍行人、电动车闯红灯,电动车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

在中华牡丹路口,青航队出动了2台警用无人机对周边路段开展空中巡查,赵洪科利用喊话设备对路面电动车及行人不文明行为进行了喊话劝导。

行动结束后,赵洪科强调,要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与先进科学技术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会用、善用、敢用,在建设上出成果、在应用上见实效。在实战中,要不断在技战法研究训练应用上寻求创新,始终突出应用导向、深度融合,全面打造菏泽交警铁军、构建现代警务机制,全面提升维护国家安全、驾驭治安局势、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努力为菏泽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