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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驻鲁高校明确退费,这所高校退还全部住宿费


来源:凤凰网山东综合

山东艺术学院官方微信6月5日发布住宿费退费通知,经学校研究决定,春季学期所收的学生住宿费,即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将全额清退。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官方微信6月5日发布住宿费退费通知,经学校研究决定,春季学期所收的学生住宿费,即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将全额清退。

山东艺术学院住宿费退费通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20〕2号)文件要求,“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春季学期按5 个月计算,对于未住宿的学生,学校按月计退住宿费,多收部分于学期结束后一律退还学生”。结合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春季学期所收住宿费,即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将全额清退,具体退费时间另行通知。现就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已经正常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同学,学校按照学年收费标准的一半价格退费(即退5个月住宿费)。例如,某同学已于2019年9月缴纳学年住宿费800元,本次退费400元。

二、通过入学时学校发放的“一卡通”银行卡退费。银行卡丢失的,须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供学生本人建设银行卡(一类卡)账号,由二级学院汇总后报学校财务处。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没有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同学只补缴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住宿费。例如,某同学2019-2020学年应缴住宿费800元,但一直未缴费,此次应补缴400元住宿费。

咨询电话:86522255 86423699史老师

财务处

2020年6月5日

山东师范大学

日前,山东师范大学发布《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退费和学分学费收费的通知》,将退还学生本学期住宿费,本学期返校的学生将减免在校期间住宿费。

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退费和学分学费收费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位同学: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20]2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退费和学分学费收费通知如下。

一、住宿费的退费

(一)有关说明

《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规定,住宿费按照学年或学期收取,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我校住宿费是按照学年收取的。2019年9月,收取了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2019-2020学年的住宿费。

(二)住宿费的退费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20]2号)指出,“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春季学期按5个月计算,对于未住宿的学生,学校按月计退住宿费,多收部分于学期结束后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由各学校根据本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计退。”

根据文件精神,本着关爱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所有在学校公寓住宿的学生,本学期不返校的,退还本学期全部住宿费(5个月);本学期返校的,减免在校住宿期间的住宿费,退还本学期全部住宿费(5个月)。尚未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学生除外。

毕业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在6月10日前完成退费;其他年级学生在6月30日前完成退费。退还到学生在财务处登记的银行卡上。

二、学分学费的收费

(一)有关说明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2019年7月关于学分制收费改革的有关要求,我校从2019-2020学年开始,将学分制收费方式从原来的“按学年预收,下学年结算”,改为“专业注册学费,按照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照学期收取”。2019年8月-9月,相继下发了《关于2016、2017、2018级本科生2019-2020学年学费和住宿费缴费的说明》和《关于2019级新生2019-2020学年学费和住宿费缴费的明白纸》,据实收取了2019-2020学年的专业注册学费和第一学期学分学费,并通知“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分学费等第二学期选课结束后收取”。

2020年1月,全国范围爆发了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学生暂时不能返校。学生选课后,教师授课由线下改为网课进行。5月22日—28日,我校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组织学生错时错峰、有序自愿返回学校。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的学分学费尚未收取。

(二)学分学费的收取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20]2号)指出,“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高校,按照学校本学期所修学分收取学分学费和注册学费”。经研究,学校将从6月1日开始分年级收取“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分学费”。

1.收费范围

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在校本科生。

2.收费时间

毕业年级缴费时间为:6月1日—6月5日;2017级、2018级、2019级缴费时间为:6月6日—6月15日。

3.缴费方式

通过“山东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缴费。

三、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0〕3号)要求,全面落实学生资助各项工作。各学院(部)要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获得资助,具体情况请及时上报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

财务处

2020年5月30日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除山师大外,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也发布了《关于收缴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分学费以及住宿费、教材费退费的通知》,规定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分学费,根据教务处提供并经学生认可的实际学分据实收取。由学院通知涉及到退费的所有学生核对个人信息,在学期结束前进行退费处理。

关于收缴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分学费以及住宿费、教材费退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鲁教财字【2020】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高校,按照学生本学期所修学分收取学分学费。今年因疫情影响未住宿的学生按月计退住宿费,2020届毕业学生教材费按照实际使用情况据实退费。

一、 学分学费的收缴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分学费,根据教务处提供并经学生认可的实际学分据实收取。经请示校领导并报请教育厅,我校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分学费于2020年6月2日起通过银行批量扣款的方式进行收取,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名学生,并将学分学费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中国银行卡内,需更改卡号的同学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财务处收费科。学生可通过登录“山青财务”公众号中的“报名缴费”模块,进行应缴学分学费的金额查询。

二、 住宿费、教材费退费安排

《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退费明细》和《2020届应届毕业学生教材退费明细》将在6月2日下发至各学院,请各学院通知涉及到退费的所有学生核对好个人信息,并于2020年6月10日前电子版形式反馈至财务处收费科(邮箱:cxz@sdyu.edu.cn)。财务处汇总信息后,将按照根据鲁教财字【2020】2号通知要求在学期结束前进行退费处理。

三、 相关要求

学费收缴和相关退费工作关乎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学分学费收缴和退费工作专班,切实做好通知传达、信息核实等工作,力争学费收缴和退费工作有序进行。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财务处以及各二级学院,全力做好传达和释疑等相关工作,确保学分学费收缴和退费工作如期完成。

咨询电话:58997376、58997227

电子邮箱: cxz@sdyu.edu.cn

财务处

2020年5月27日

来源:山东艺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山东师范大学财务处、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财务处

[责任编辑:庞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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