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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李湘平:坚决打击老赖行为,加强国企诚信建设


来源:凤凰网山东综合

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李湘平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诚信建设至关重要,应坚决打击老赖行为,同时加强国有大型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两高报告”受到代表和委员的充分肯定。26日,山东代表团分组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东明石化集团董事局主席李湘平表示,“两高”工作报告主题鲜明、实事求是、内容充实,彰显出我国法制建设取得巨大成就。

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李湘平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诚信建设至关重要,应坚决打击老赖行为,同时加强国有大型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李湘平说,在企业实际经营中,会遇到各种背离诚信的老赖行径,更为严重的是,有些政府部门不但不担当作为,还充当老赖企业的“保护伞”。这些行为给企业和社会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

李湘平指出,在某些经济领域,国有企业利用政策优势形成的强势地位,出现了以大欺小、不讲诚信、拖欠民营企业款项和不兑现承诺等问题。

李湘平分析,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诚信意识淡薄。缺乏诚信经营的社会环境氛围和文化;二是法律保障不足。守信者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失信者不能受到应有制裁,失信成本远比守信成本低,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不讲诚信的风气,助长了欺诈行为的蔓延;三是不正之风助长。一些单位为了地方利益或一己之利,对失信企业多方关照,或充当“保护伞”,或充当“代言人”,纵容了失信企业的失信行为。

针对这种现象,李湘平建议,加大对老赖行为的查处和惩戒力度,提高老赖的犯罪成本;解决政府不作为、搞变通的突出问题;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能因为老赖企业借贷不还的问题影响诚信企业的金融借贷环境和政策落实。

同时,他还建议加强国有大型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国家应优先解决好国有企业诚信问题,敦促国有企业兑现承诺,分类调查国有企业失信导致的民营企业损失,打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参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建立国企兑现承诺和拖欠账款问题约束惩戒机制,通过审计监察和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国有企业的失信成本,并对责任人严肃问责。

[责任编辑:盛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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