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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成功和解一起行政争议一揽子化解多个民事纠纷


来源:齐鲁晚报

广饶成功和解一起行政争议一揽子化解多个民事纠纷。

原标题:广饶成功和解一起行政争议一揽子化解多个民事纠纷

3月18日,随着某物流公司账户中的115万元转入广饶法院的案款账户,一起经过行政复议后又提起诉讼、涉及7方当事人15名诉讼参加人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化解,与之关联的工伤行政确认、交通事故赔偿、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及赔偿金的分割等系列纠纷一揽子全部解决,身心遭受重创近两年的四名第三人心灵得到安慰、权益得以实现。 2018年5月22日晚11时40分,杨某驾驶王某所有的、挂靠在某物流公司的货车在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杨某死亡、乘车人杨妻高位截瘫构成一级伤残。

2019年8月30日,广饶县人社局根据杨妻的申请,认定物流公司系承担杨某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杨某的情形为工伤。物流公司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认为认定工伤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以超期办案为由确认上述行为程序违法。物流公司不服,遂于2020年1月4日向广饶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认定工伤决定和复议决定。 广饶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杨妻已于2019年6月6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某及物流公司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91万元,且已经多次调解,但均因赔偿数额差距极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广饶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于2020年1月13日将案件委派广饶县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进行和解。和解初期,正临近春节,春节之后又是新冠病毒肺炎防控特殊时期,且本案涉及人员众多,工作难度极大。 在承办法官指导下,和解员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不厌其烦地做了大量调解工作,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双方终于对工伤赔偿及杨妻的交通事故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因工伤赔偿还涉及杨某的父母及儿子,为避免因赔偿金的分割产生新的纠纷,经过释明后杨父、杨母及杨子作为第三人参加该案诉讼。

3月12日,原告、两被告及四名第三人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物流公司赔偿杨妻、杨子、杨父、杨母共计115万元。 协议达成以后,原告将诉讼请求变更为要求确认上述和解协议有效。2020年3月17日下午,广饶法院征得七方当事人同意后,通过互联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并当庭宣判。物流公司领取判决书后即履行了付款义务,杨妻撤回了另案的起诉。 至此,一起涉及多项法律关系、可能衍生多个诉讼案件的行政争议得到彻底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 王超 通讯员 张玉英 王利利

[责任编辑:王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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