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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提醒 大风天 室外禁用明火


来源:淄博新闻网

目前,已进入春季多风季节,风干物燥,火灾诱发因素多,稍有疏忽,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原标题: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提醒

大风天室外禁用明火

淄博新闻网讯(记者 相国旗)目前,已进入春季多风季节,风干物燥,火灾诱发因素多,稍有疏忽,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提醒市民,大风天气切不可在室外使用明火、乱扔烟头。如因违法动火导致过失引起火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违法后果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采访中,消防人员分析道,大风天应警惕五大危险。危险一:大风天气下,点火吸烟和乱扔烟头极易引发火灾,因此必须时刻注意烟头、烟灰、火柴、打火机等危险物品的使用和保管;危险二:很多人在祭祖时烧纸、焚香,这种情况最容易死灰复燃。最好采用文明祭奠的方式,不要在大风天气下露天烧纸;危险三:一些农民喜欢在春耕前点火烧荒,这些方法既不科学,又存在着很大的火灾隐患;危险四:春天天气转暖,许多人外出郊游时,喜欢点篝火取暖、做饭,用火不慎将会造成山林连片火灾;危险五:按照有关劳动操作规程,大风天气禁止进行火烧、电焊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劳动作业,但仍有人心存侥幸,违规操作,结果引发火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如因违法动火导致过失引起火灾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违法后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提醒市民,要及时清理家中阳台和房前屋后的可燃物,防止发生自燃。在户外吸烟时,切不可乱扔烟头,以防引燃可燃物。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要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大风天气施工时要注意用电安全,油漆、稀料等易燃品应存放在远离火源、阴凉、通风、安全的地方;施工现场应天天打扫,清除木屑、漆垢、残渣等可燃物品。动用明火、电焊等易燃易爆危险劳动作业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仓库、堆垛、货场。进入仓库、堆垛、货场的车辆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消防产品标准的防火罩,在指定的地点停车,不得在库区临时加油或修理车辆。

农村塑料大棚使用的可燃材料较多,基本构件都是易燃物质,遇明火将迅速燃烧,如遇大风、干燥天气,蔓延速度更快。因此在暖棚生火炉取暖时,炉桶周围做好阻燃防护,禁止在大棚附近吸烟动火,若确需照明时,所用的灯泡不应高于60W,且灯泡应与棚顶留有不少于60cm距离。进入森林、山林等地进行户外游玩时,不要吸烟或野炊,不要把明火带进山林,以免一时疏忽引发山火。切勿在高速公路附近烧荒,一旦产生的浓烟飘向公路,将影响高速公路行车视线,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举报。 

[责任编辑:方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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