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各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这样申请!附全部流程
2020年03月08日 06:58
来源:齐鲁壹点
3月6日,济南市人社局制定出台《济南市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涉及补贴资金的所有项目,细化梳理了申报、发放等办理流程,确保政策快速落地、早见成果、多出成效。
原标题:@济南各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这样申请!附全部流程
3月4日,济南市出台《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保障企业复工用工需求”等6个方面提出了26条具体措施,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把这些惠民惠企的好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助力济南市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和劳动者就业创业,3月6日,济南市人社局制定出台《济南市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涉及补贴资金的所有项目,细化梳理了申报、发放等办理流程,确保政策快速落地、早见成果、多出成效。
一次性用工补贴
1. 适用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春节期间(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9 日)开工生产的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企业名单由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供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见附件1,文末扫码查看)。企业开工时间、在岗人数由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审核确定。
2.主要内容
根据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9日期间企业在岗人数,按照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 万元。
3.资金来源
就业补助资金。
4.补贴申领流程及材料要求
申请: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登陆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jnzwfw.sd.gov.cn/)申请,填报《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文末扫码查看)和《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花名册》(见附件3,文末扫码查看)。
审核。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到申请后,会同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进行信息审核;符合条件的, 在申请表和花名册上签署意见、盖章。审核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企业。
公示。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打印《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公示》(附件4),在区县明显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发放补贴。
发放。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就业补助资金,并按规定将补贴拨付到申请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保留好资金发放相关证明。
5.工作时限:自企业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公示和发放工作。
咨询电话:(0531)87081656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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